- 相關推薦
民國檔案鑒定研究報告
民國檔案鑒定研究報告省檔案局于1996年工作會議上布置了一項任務,要求省內各個檔案館廣泛開展并完成民國檔案的鑒定研究工作。為了完成這一工作任務,內江市檔案館成立了以局長姚世全同志為組長、編研科三位同志為成員的課題組,在對館藏民國檔案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就其鑒定和存毀提出了意見和看法。
我們認為,在現(xiàn)階段開展對民國檔案鑒定研究工作是適時和有意義的。正如美國檔案學家詹姆斯·b·羅茲指出的那樣:“對那些不再有用的文件進行銷毀,是一個積極的、而不是消極的行動。它騰出了辦公空間為人們所使用,還騰出了在現(xiàn)行事務處理中所需要的存貯文件的設備。如果這項工作不間斷地進行的話,能經常地騰出一些文件存貯空間和歸檔設備,從而減少和避免這方面的開支。”但是,另一方面,應當強調,民國檔案的鑒定研究工作也應持慎重態(tài)度。因為一旦作出了允許某些民國檔案實體(多數為孤本)銷毀的決定,其后果是無法挽回的,包含在這些民國檔案中的信息將無法從其他任何材料資源中獲取。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討論如何進行民國檔案鑒定這項工作,或許是整個檔案工作中責任最為重大,同時也是最為困難的專業(yè)活動之一。
我們希望,這份報告對于促進與幫助制定民國檔案鑒定的有關法規(guī)和本館民國檔案的優(yōu)化有所助益。
一、檔案調查
參加民國檔案調查的成員為:楊修武、葉自明、連莉。
內江市檔案館現(xiàn)存的民國檔案,主要是民國元年門911年)至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期間四川省第二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及部分資中縣、內江縣行政、黨團、軍警、法院、銀行、稅務、廠礦、學校和曾設在內江境內的川康區(qū)食糖專賣局、四川省高等法院十分院、四川酒精廠等單位所形成的以及部分其它地區(qū)流散在內江的檔案。這批檔案卷帙浩繁,數額較大,據1995年統(tǒng)計,計有全宗37個,案卷38541卷,排列總長度為645.05米。
民國檔案調查工作主要分三個層次進行。
(一)我們把摸清館藏民國檔案整體情況及其構成作為第一個層次。在這一環(huán)節(jié)中,通過較為全面的核實與統(tǒng)計,并列項分別進行了計算,以達到獲取有用數據的目的。
(二)第二個層次,以案卷級為計算單位,選點對資中專署全宗共計4480卷檔案進行了列項統(tǒng)計,重點了解了該全宗的檔案構成。同時,對其中的部分檔案進行了較為詳細調查,特別是各縣的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的選民名冊和涉叭聳路矯嫻娜?康蛋福隨后,還從文件來源這一角度,對部分檔案進行了選點抽查?/span>
(三)第三個層次,以文件級為計算單位,選點對廣漢酒精廠全宗進行了列項統(tǒng)計,較為詳細地調查和研究了該全宗的文件構成。該全宗原無卷內目錄,我們在編制卷內目錄的同時,對文件逐份逐頁進行了研究和討論。此外,為了弄清文件的份數與頁數之間的關系,我們還分別列表作了統(tǒng)計。
在調查過程中,根據現(xiàn)行的有關規(guī)定,以歷史的態(tài)度,結合民國檔案的實際,擬制了“民國檔案價值鑒定表”。在此基礎上,選點分別對資中專署的部分檔案和廣漢酒精廠的全部檔案進行了鑒定模擬實驗,并形成了“廣漢酒精廠全宗鑒定模擬實驗報告”。
盡管在檔案調查中做了上述工作,但由于時間和人力方面的原因,難免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選點中偶然因素極大。因此,此調查結果不一定全面和準確,僅供參考。
二、分析結果
我們對調查的情況和數據進行了統(tǒng)計分析,現(xiàn)將結果報告如下;
(一)館藏民國檔案的整體結構:
如表1所示,內江市檔案館館藏民國檔案中,司法檔案所占的比例極大,達到44.67%,而這批司法檔案中,訴訟檔案竟占99.09%,據了解,這一狀況在其他檔案館也都普遍存在。四川聯(lián)合大學陳賢華教授曾在榮縣檔案館做過調查,該館保存的三萬多卷民國檔案中,訴訟檔案就有 1.8萬多卷,約占60%。這在民國檔案的整體結構上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二)全宗內檔案的構成——資中專署
可以說,資中專署全宗內檔案的結構基本上是合理的,比較完整。但就其保存價值而言,“選舉”一項(均為各縣造具的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選民名冊)似乎無必要全部保存。從表2中可以看出,這部分檔案所占的比例較大。單就卷數而言,即將近占去總數的五分之一;若以其排列長度推算,因其多為厚卷,估計所占的比例將更大。這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三)全宗內文件的構成——廣漢酒精廠
通過表3和表4,反映出這么一個基本事實,即民國時期對文件的選留以至最終形成檔案是有所側重的,并非某些人云亦云一概貶之為“有文必檔”。從廣漢酒精廠這個全宗來看,作為一個工廠,反映其生產、銷售的文件無論從件數還是頁數上看均是最多的,分別占56.77%和 35.91%;其次是反映人事、勞工方面的,分別占 24.86%和34.36%;第三是反映基建、設備方面的,分別占7.78%和15.41%;最后是機構及其他。從總體上看,這些文件的選留應當是合理的。
(四)檔案中文件來源的比例
從表5中可知:民國檔案中自身形成的文件依然是主要的,所占的比例最重,達58.30%;其次是來自上級機關的文件,約占22.12%;而來自下級機關的文件居末席,只占18.58%。
(五)檔案存毀率:
表6和表7反映出,所調查的兩個不同全宗的部分民國檔案,經初步鑒定,不需要保存的所占比例不大,分別只有10.25%和11.57%。
另據有人對某館館藏的國民黨縣黨部、縣政府、縣警察局及部分區(qū)鄉(xiāng)等11個全宗(單位)統(tǒng)計,可剔除的約占15%。
三、討論意見
下列意見是我們對內江市檔案館館藏民國檔案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認真討論研究而產生的。
(一)對于數量較大而確無保存價值的某一類型的民國檔案,可采用“選樣保留”,以達到優(yōu)化的目的。
屬于這一類型的民國檔案,至少應包括這么兩個部分:一是訴訟檔案。我們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這部分檔案反映的多為一般性的民事糾紛(如賭博、斗毆、賴債、毀約、侵利、盜竊、吸毒等等)。其利用價值十分有限。二是各縣的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的選民名冊,從利用情況和研究價值這兩個方面來看,均無繼續(xù)保存下去的必要。而這兩部分檔案數量巨大,前者占整個館藏民國檔案的 44.67%;后者雖然只占館藏的2.25%,但在該全宗中卻占去了五分之一。這兩部分檔案若處理掉,可減輕將近一半的庫存壓力。
而這一類型的民國檔案是否還有(如學籍檔案等)?可在廣泛調查的基礎上,通過認真研究加以確定。
(二)對于數量較小的民國檔案,無論其價值大小,除少量剔出外,原則上不宜作大的變動。
我們認為,對于民國檔案的鑒定和取舍,不應囿于現(xiàn)行文書檔案的鑒定模式。如先制定一個詳盡的《民國檔案保管期限表》,然后逐件逐頁地去鑒定、剔除,此舉且不說需耗費大量人力,實際上在為數眾多的基層檔案、尤其是縣級館是很難把握的。弄不好,就會造成玉石俱焚的惡果。
在對民國檔案的調查和分析中,我們曾對兩個不同全宗的檔案進行了模擬鑒定,實際上應當剔除的不過分別為10.25%和11.57%,所占比例并不很大。若為這些微瑕而去大動干戈,甚至承擔某種風險,實在意義不大。
更何況,我們通過分別從案卷級、文件級兩個方面的調查和分析,事實上其構成也基本上是合理的。
另一值得討論的是,在我們調查的民國檔案某些全宗中,外來文件所占的比例比較大。例如,資中專署的檔案,自身形成的文件只占58.30%,而來自上級、下級及其他方面的占去了41.70%。對此,我們的認識是這樣的:世間萬事萬物都處于普遍聯(lián)系之中,一個機關要正常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能,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要與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發(fā)生聯(lián)系。這些聯(lián)系表現(xiàn)在檔案中,便是存有相當數量的外來文件,對于反映該機關的主要職能和基本歷史面貌依然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我們后人對民國時期各個機構及其職能并不十分清楚的情況下。況且,民國檔案是歷史的產物,檔案材料的形成乃至案卷的形成都是歷史面貌的反映。若要大量剔出外來文件,必將破壞案卷的歷史面貌,破壞案卷原有的內在聯(lián)系。其另一結果,還勢必影響原有的管理與檢索體系,從而增加管理人員的工作難度,甚至影響檔案的開發(fā)利用。
最后,我們建議:民國檔案鑒定研究工作應當加強,而且應當更為廣泛和深入,切忌簡單化,不能片面地為消腫而消腫,考慮的因素似乎周全一些為好。
【民國檔案鑒定研究報告】相關文章:
檔案畢業(yè)鑒定03-25
檔案的自我鑒定06-29
檔案自我鑒定07-09
檔案自我鑒定10-11
檔案的自我鑒定08-01
檔案鑒定、銷毀制度08-12
民國經典情書07-11
畢業(yè)檔案自我鑒定07-08
學籍檔案自我鑒定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