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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法院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制度情況匯報
黨的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基本原則和組織制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的許多重大措施,強調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今年以來,我院黨組結合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在工作實踐中努力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切實提高領導水平、執(zhí)政水平和司法水平。主要工作如下:一、定期召開全體黨員大會,一般是每月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計劃、措施,聽取各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并對各支委會工作審查和監(jiān)督;討論接受入黨申請和預備黨員的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委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決定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
二、進一步理順關系,建立院黨組集體領導下的“一把手有限負責”的領導體制。根據(jù)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的原則,探索形成黨委“一把手有限負責”的領導工作格局。這種格局的實質是,決策由集體做出,領導由集體實行;而在執(zhí)行決策、推進決策落實的層面上,實行“一把手負責”。院黨組對一切重大問題的決策都必須由黨組班子集體討論表決,任何個人無權做出決策。對于不需要集體討論表決的各項日常工作,由各分管領導負責,同時由黨組一把手承擔連帶責任,從而加強黨組一把手對日常工作的領導責任。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了黨組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特別是進一步規(guī)范了集體表決制度,完善了黨組討論決定重大問題的規(guī)則和程序。
三、進一步明確了一把手的責任內容,健全了一把手責任體系。黨組一把手的責任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一是報告或匯報工作。黨組一把手就重大事項定期向院黨組和上級黨組織匯報工作。二是接受質詢或監(jiān)督。黨委一把手有義務接受黨的委員會、代表大會和上級黨組織的工作監(jiān)督和工作詢問。三是建立了引咎辭職制度。明確規(guī)定了哪些責任必須引咎辭職。由黨委一把手向黨的委員會、代表大會或上級黨組織提出。
四、進一步發(fā)展黨內民主,推進和約束一把手科學規(guī)范地行使權力。要本著積極穩(wěn)妥、扎實推進的原則,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推進黨內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以此推進和約束黨委一把手科學規(guī)范地行使權力。按照黨委“一把手有限負責”的思路和班子職責分工,對一把手的權力進行適當分解,重點規(guī)范好集體決策的范圍和個人負責的方式。要進一步健全黨委班子內部的民主生活,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五、進一步強化了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對黨組成員的監(jiān)督制約。一方面,完善了院黨代會和院黨組內部對一把手的監(jiān)督制度。賦予了院黨代會在決定重大問題上更具體的職權,建立了黨內質詢制度,健全黨內監(jiān)督機制,建立健全常委會向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和接受監(jiān)督制度,充分發(fā)揮黨的委員會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責任追究程序。加強對黨組成員提職后的跟蹤考察,對群眾反映問題多的黨組成員,及時打招呼,幫助改正問題,防止小過釀成大錯。認真落實了對領導干部誡勉談話、函詢回復等監(jiān)督制度。充分發(fā)院黨組的巡視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各庭、室、隊、局的工作進行督察,了解各部門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六、認真執(zhí)行表決制度。在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都做到了以表決的方式(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投票表決)進行,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來解決。表決結果超過了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人數(shù)的一半才能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