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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工作匯報
**國稅局現(xiàn)有干部職工365名,轄區(qū)面積53平方公里,管轄各類納稅人5769戶,2004年稅收任務13.4億元,占全市國稅1/6。今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規(guī)范行政許可和涉稅審批;推行“一站式”辦稅,優(yōu)化納稅服務,取得了明顯的成效,F(xiàn)將有關情況作一簡要匯報,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一、統(tǒng)一思想認識、加強對落實《行政許可法》的組織領導工作
《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不僅是對行政許可本身的規(guī)范和改革,也是對整個政府工作的進一步規(guī)范。稅務機關作為政府的重要經(jīng)濟執(zhí)法部門,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執(zhí)法為民”的基本原則。為此,我局成立了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領導小組,由局長劉國進同志任組長,主管領導為副組長,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法制辦主任兼任。同時,印發(fā)專門文件,具體落實《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要求,主要任務是:首先,對屬于行政許可范圍內的涉稅事項,嚴格按《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期限辦理,做到規(guī)范、準確、及時;其次,對未列入行政許可范圍內的涉稅事項進行清理,對暫保留審批的事項,簡化程序,規(guī)范管理;對應取消的事項,加強后續(xù)管理。再次,落實《行政許可法》“便民、高效”原則,對涉稅事項必須簡化程序、統(tǒng)一受理,提高辦稅效率、降低納稅成本,切實把《行政許可法》落到實處。
二、加強對《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
一是組織全員深入學習《行政許可法》。購買《行政許可法》、《稅收與許可》輔導書籍750余套;邀請省、市國稅局法規(guī)處領導進行4期《行政許可法》講座和全員培訓;組織了《行政許可法》全員考試,并在市局隨機抽調一線干部進行的《行政許可法》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通過學習培訓,使每一名稅務干部明白,必須依法行政、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否則就會違法,從而根本上扭轉稅務人員的部門特權思想,樹立執(zhí)法為民是責任、優(yōu)質服務是義務的觀念。二是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示。以稅企共鑄誠信為前提,將有關稅收政策和日常征管信息對納稅人全部公開,并將辦稅流程、資料文書、崗位人員和職責輸入電子觸摸屏,納稅人只要輕點觸摸屏的多級菜單,涉稅事項怎么辦、哪個部門辦、找誰辦一清二楚。其次,將6類行政許可項目和常用的23類非行政許可但目前暫保留審批的項目上墻公示,對每項業(yè)務按即辦事項和非即辦事項進行分類,并明確受理窗口、納稅人需提供的資料、承諾辦結的時限,以及該項業(yè)務的法律依據(jù)。三是對納稅人加強《行政許可法》的宣傳。印制和發(fā)放《宣傳資料》和《辦稅指南》11000多份。通過采取上述措施,使納稅人的知情權得到了充分保障,并將稅務機關的執(zhí)法和服務行為置于納稅人監(jiān)督之下。
三、規(guī)范涉稅許可和審批,推行“一站式”辦稅
“一站式”辦稅服務,是落實《行政許可法》要求,以辦稅服務廳為載體,充分利用現(xiàn)代化信息技術,把所有的涉稅受理審批事項集中到辦稅服務廳受理,實現(xiàn)“窗口受理、內部流轉、嚴格審批、限時辦結”。具體做法一是對現(xiàn)有的涉稅審批事項進行清理,看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是否符合“簡化審批、優(yōu)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則。共計對118條審批事項進行了清理,對其按取消、保留和改革進行了分類,取消了56項審批,保留和改革了62項審批事項,按行政許可要求分為行政許可類(6項)和非行政許可類(56項)。二是梳理征管業(yè)務,簡化辦稅程序。將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事項劃分為即辦事項(26項)和非即辦事項(36項)兩大類。即辦事項無需流轉,由辦稅服務廳窗口當場辦結。非即辦事項,由大廳綜合服務窗口受理,并對附送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及時受理,出具受理涉稅事項通知書,注明受理日期、承諾辦結期限,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下一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傳遞。對于納稅人申請資料不齊全、不準確的,能當場更正的允許納稅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出具補正材料清單,一次性告知納稅人,待補齊后受理。對于不能辦理的涉稅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納稅人,并說明理由。目前辦稅程序已由632個環(huán)節(jié)減為245個環(huán)節(jié),初步實現(xiàn)了“只進一扇門、只見一個人、不求任何人”的辦稅模式,從機制上徹底解決了納稅人多頭跑、多次找的問題。三是科學制定工作標準,明確承辦時限,列入目標考核。以往的工作流程只是明確征管業(yè)務的步驟,而這次落實《行政許可法》要求,既要制定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標準也要規(guī)定承辦時限,使每個崗位的稅務人員不僅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而且知道工作標準和承辦時限,審批失誤或超過時限將追究責任,努力實現(xiàn)“內部運轉順暢、管理科學嚴密”的工作目標。
四、多措并舉,推行各種特色的納稅服務
納稅服務是落實《行政許可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我局堅持“在執(zhí)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zhí)法”的原則,不斷深化納稅服務。一是在辦稅服務廳實行延時服務和限時服務。于去年初在稅務系統(tǒng)首次實行了7:00—19:00十二小時不間斷的延時服務,辦稅服務廳內部人員實行兩班倒。通過這項改革:首先是將有效服務時間延長了近一倍。其次是納稅人等候時間縮短了近一半;再次,限時服務落到實處,F(xiàn)在到大廳等候辦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二是實行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對28戶大型企業(yè)和用票、認證大戶實行預約服務;通過避開高峰期、電話預約的方式,及時辦理涉稅事宜,這樣可以解決其他小單位排隊等候的問題。對防偽稅控設備使用、多元化申報有問題或殘疾人不方便到稅務局辦事的,只要納稅人說明情況,稅務人員可上門服務。三是開展“專家”組服務和綠色通道服務。對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單位實行“專家”組服務,“專家”組由專管員、科長和主管局長組成,對納稅人的急事和特殊涉稅問題,“專家”可以簡化程序,依法先核準、后補辦手續(xù)。對有特殊情況的納稅人實行綠色通道服務,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盡量滿足納稅人的合法要求。四是實行提醒服務和救助服務。對新辦企業(yè)及時發(fā)放《辦稅指南》,對需納稅人報送、報告的涉稅業(yè)務,最后一天通過電話提醒,盡量減少無意識違章和不必要的行政處罰。對涉稅事項的聽證和復議,以及涉及工商、地稅等部門協(xié)調的,開展服務咨詢,實行救助服務。五是實行首問負責制。開展全程服務、全面服務和全員服務。樹立每個部門都是一個窗口、每個崗位都開展服務、每個干部都體現(xiàn)國稅形象的觀念,把納稅服務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
落實《行政許可法》、推行“一站式”服務四個月來,全局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取得了明顯效果。一是依法取消部分審批事項,充分保障了納稅人權利。二是減少了審批環(huán)節(jié),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納稅成本。三是加強后續(xù)管理,促進了依法治稅,提高了征管質量。四是提高了服務質量,方便了納稅人,體現(xiàn)了執(zhí)法為民。五是優(yōu)化了稅收環(huán)境,吸引了投資、擴大了稅源。截至10月底,我局已完成稅收收入13.2億元,占年任務的93%,超時間進度10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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