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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工作總結
文章標題: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工作總結
200*年以來,**縣工商局法制工作緊緊圍繞市、縣局整體工作目標的要求,以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主線,強化法制工作制度建設和案件質量建設,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扭住案件執(zhí)行這個紐帶,推動法制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認真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上,我們法制部門一是制定了貫徹落實《綱要》的方案,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二是組織了培訓。首先是組織黨組成員和副科級領導干部對《綱要》進行系統(tǒng)學習,提高領導干部實施依法行政的政治敏銳性;其次是開辦基層工商所正、副所長培訓班,用以會代訓的方式,對正、副所長進行系統(tǒng)培訓,樹立基層工商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三是建立和健全各項配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監(jiān)督機制,進一步狠抓制度建設。2005*年由法制部門制定了《**工商局工商所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在全縣工商所實行了工作績效考核評比制度,將各項工作進行了細化和量化,責任到所。各工商所實行所長責任制并結合自身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細則,對工作目標實行日清理、月考核,強化了工商所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四是完善有關的行政監(jiān)督制度和機制,不斷加強對各種行政行為的監(jiān)督。在四月份中旬,我們結合市局制定的《**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在全局上下推行了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并按照該辦法的具體規(guī)定,嚴格做好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200*年6月上旬,某工商所擅自改變處罰告知事項,被發(fā)現后我們當即予以糾正,并對該所和相關人員提出了嚴厲批評。范文搜網-http://www.htc668.com
二、積極創(chuàng)新法制監(jiān)管方式,進一步深化工商所執(zhí)法職能到位工作。
為進一步搞好法制監(jiān)督工作,今年我們法制部門在縣局配備微機的基礎上,實行了執(zhí)法辦案工作的微機管理,提高了辦事效率。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不斷地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對立案、暫扣、結案、核審、執(zhí)行、復議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管理,確保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出問題,實行監(jiān)管職能到位,同時,法制部門工作人員變被動送審為主動審核,經常做到外出調查、了解有關案件的真實情況,對當事人申辯、陳述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查證落實,并做好有關當事人的回訪工作,即不放過任何違法行為,也不庇護違反法定程序的辦案行為,全年回訪當事人169人,撤消違法案件13件,穩(wěn)定了民心,化解了執(zhí)法積怨,理順了監(jiān)管工作環(huán)境。在主動審核工作中,掌握基層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員的執(zhí)法辦案情況和依法行政行為,及時查糾執(zhí)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近一年來,我們法制部門外出審核案件26件,糾正執(zhí)法錯誤行為12次,亂扣行為7次,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工商形象,確保工商所執(zhí)法職能到位工作的順利推進。
三、嚴把案件的五個關口,著力打造法制工商。
200*年1—10月份,全局共辦理案件920件,其中立案件724件,即時處罰案件196件,案值1036萬元,罰沒金額142萬元。在案件的把關中,我們法制部門嚴把案件的五個關口:
一是嚴把立案關。對基層工商所、經檢隊、機關相關股室擬報立案的案件,認真審查其有無管轄權,是否存在重復立案、重復處罰現象,是否做到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違法事實清楚,是否構成必須立案查處等。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準予立案,編制并登記立案號,上報主管局長審批。1—10月份立案724件,較上年下降21.5。
二是嚴把核審關。對各單位辦結的案件,在處罰主體、執(zhí)法主體、適用法條、定性標準、證據事實、辦案程序等方面進行把關,對每個案件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材料查證情況進行詳細記載并填寫《案件核審情況登記表》,然后編制登記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聽證告知書號碼,1—10月份共核審案件713件,占立案數的98.4,建立機讀資料一份,書式核審資料36本720頁。
三是嚴把行政處罰決定審批關。對履行了告知或聽證程序的案件,在送達方式是否合法有效,當事人是否提出了陳述、申辯,是否申請或舉行了聽證,是否經陳述、申辯后改變了原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項,處罰決定書制作是否合乎規(guī)范,文理是否清楚,行政救濟措施是否告知正確等方面進行“二次”審批把關。1---10月份共審批處罰決定書652件,建立機讀資料1份,審批數占立案數的90。
四是嚴把案件執(zhí)行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我們法制部門每月一統(tǒng)計,對送達后三個月沒有進入行政訟程序的案件,逐一納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由法制部門及時填寫《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和其他委托、證明材料,整理案卷資料,然后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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