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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維護員考核細則
秩序維護員考核細則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物業(yè)公司秩序維護隊伍的考核機制,加大對秩序維護員的考核力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以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 范圍
物業(yè)公司全體秩序維護員
3. 職責
3.1項目秩序維護班長負責對本班秩序維護員進行考核;
3.2項目秩序維護主管負責對本項目秩序維護班長進行考核;
3.3項目經理負責對秩序維護主管進行考核;
4. 程序
4.1 小區(qū)秩序維護隊伍的考核工作,一是現(xiàn)場的業(yè)務考核(即項目負責人考核);二是專業(yè)考核(即公司其他部門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的考核);
4.2 考核實施實行加分、扣分制;
4.3 在考核中,對照加分標準和扣分標準所規(guī)定的內容,每加或扣1分,等值人民幣5元;
4.4 對于秩序維護員的考核實施,由項目實行定期考核,對于發(fā)現(xiàn)的違紀違章現(xiàn)象,由考核人員填寫扣分、罰款通知單。秩序維護部實行隨時抽查的辦法,并把抽查的結果和獎罰的人員進行內部通報,同時于月底進行匯總報項目經理審核,在員工的當月工資中體現(xiàn);
4.5 秩序維護員在工作中,對于超出考核細則規(guī)定以外加分、扣分的條款,按物業(yè)服務中心相關規(guī)定處理。
5. 要求
5.1 加分標準
5.1.1 工作積極主動、提供優(yōu)質服務、尊老愛幼、屢受客戶表揚(加1-5分);
5.1.2 培訓認真刻苦、成績突出、做到學以致用(加1-5分);
5.1.3 工作中善于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反映問題及時,處理問題靈活(加1-5分);
5.1.4 勤儉節(jié)約,為部門節(jié)省開支(加1-5分);
5.1.5 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加1-5分);
5.1.6 班余經常協(xié)助管理工作,幫助后進者(加1-5分);
5.1.7 內務始終保持良好,做好傳、幫、帶工作(加1-5分);
5.1.8 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加1-5分);
5.1.9 在服務(生產)工作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屢受客戶表揚者(加5-10分);
5.1.10 嚴格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1 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2 抓獲在小區(qū)里搞推銷、散發(fā)傳單、張貼廣告及亂寫亂畫人員,并將其帶到物業(yè)服務中心登記、視情節(jié)嚴重,進行相關處理的(加5-10分);
5.1.13 收到業(yè)主、用戶表揚信加(加5-10分);
5.1.14 拾金不昧者,酌情(加5-10分);
5.1.15 對改革小區(qū)物業(y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加10-20分);
5.1.16 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加10-20分);
5.1.17 修改質量體系文件,經實施確定對公司管理有效者(加10-20分);
5.1.18 檢舉、揭發(fā)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guī)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加10-20分);
5.1.19 保護公司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加10-20分);
5.1.20 積極參加公司涉外活動,并為公司取得榮譽(加10-20分);
5.1.21 舉報秩序維護員敲詐客戶、索取好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打架罵人、擅自脫崗、洶酒鬧事、賭博、隨意檢查扣押他人證件或物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經查實后,給舉報人(加10-20分);
5.1.22 發(fā)現(xiàn)火災事故及時報警,并積極參加滅火行動者(加10-20分);
5.1.23 收到業(yè)主錦旗(加10-20分);
5.1.24 為業(yè)主,住戶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視情況(加10-20分);
5.1.25 抓獲偷摩托車盜竊嫌疑人(加20-30分);。
5.1.26 抓獲入室盜竊嫌疑人(加20-30分);
5.1.27 抓獲盜竊汽車的嫌疑人(加20-30分);
5.1.28 抓獲小區(qū)內尾隨搶劫嫌疑人(加20-30分);
5.1.29 協(xié)助公安機關破獲殺人放火爆炸綁架等重大刑事案件(加20-30分)。
5.2 扣分標準
5.2.1 行為考核
5.2.1.1 頭發(fā)長度前額遮住眼眉,鬢角超過耳屏,腦后發(fā)超過衣領,胡須長超過1毫米,鼻毛長于鼻孔,隨意脫(夾)帽、披(提)衣、敞懷、不扎領帶及不穿黑皮鞋(扣1-5分);
5.2.1.2 當值期間著工作服不規(guī)范,出現(xiàn)紐扣未全部鈕好,披衣、敞開外衣、挽袖、卷褲腳、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領帶未緊束于衣領內,制服外顯露個人物品,制服衣袋裝過大過厚的物品等(扣1-5分);
5.2.1.3 儀容儀表不整,崗姿和巡邏形象不規(guī)范,佩戴標志不正確,言行不文明,當班彎腰駝背、東倒西歪、前傾后仰、伸懶腰、或不帶工作證、不按制度著裝上崗值勤(扣1-5分);
5.2.1.4 便服混穿、著制服穿拖鞋或著制服外出,著制服時挽褲腳(衣袖)、邊走邊吃、手插口袋,幾人同行(著制服)時,搭肩挽背、嬉笑打鬧等(扣1-5分);
5.2.1.5 遇公司領導出入未行舉手禮,糾正違章未先敬禮,交接班未敬禮(扣1分);
5.2.1.6 上班嚴禁抽煙、吃零食、看書報、聽收音機、看電視、閑聊、打手機及與外人玩耍,執(zhí)勤室內及桌面存放與安全無關的物品,包括煙缸、私人物品等(扣1-5分);
5.2.1.7 上班前或當班酗酒,上班失態(tài),精神不振,無特殊情況(急。┘拔唇泩蟾婧团鷾蔬t到或早退,接班人員未到,未實施交接班即擅自離崗,視作早退。交接班禮儀不規(guī)范,交接工作馬虎,且推卸責任(扣5-20分);
5.2.2 業(yè)務考核
5.2.2.1 上班一周不熟悉轄區(qū)消防設施設備分布狀況,上班一周不掌握轄區(qū)消防設施設備使用方法,上班二周不了解各類緊急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上班期間不按規(guī)定開啟或關閉相關設施設備,上班二天不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管轄區(qū)域情況等(扣1-5分);
5.2.2.2 不掌握轄區(qū)車輛停放、管理狀況,沒有按照出入口管理規(guī)定對進出的人員和車輛進行控制,不熟悉轄區(qū)內業(yè)主及業(yè)主車輛情況,并對進出的人員和車輛進行問好和敬禮(扣1-5分);
5.2.2.3 未按規(guī)定進行交接班或者交接班遲到,交接班時沒有按照規(guī)定進行崗位交接或者是交接不清楚者,交接期間崗位衛(wèi)生較差,交接班記錄填寫字跡潦草者(扣1-5分);
5.2.2.4 當值人員責任區(qū)域內樓道、公共道路上出現(xiàn)亂堆亂放而當班值班人員不知道或者沒有采取相關措施;當班值班人員責任區(qū)域內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而當班值班人員卻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上報和采取措施;當班值班人員責任區(qū)域內有閑雜人員和亂停亂放車輛及物品(扣1-5分);
5.2.2.5 未按規(guī)定進行巡視、檢查、簽到及信息記錄和實際不相符;未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器械或夜間巡邏未按照要求佩帶器械;沒有按照規(guī)定對進出的來訪人員和物資進行登記(扣1-5分);
5.2.2.6 巡視時責任心不強,對責任區(qū)域內的火情、偷盜、水、煤滲漏、窨井蓋缺損等信息不掌握、不上報、不采取處理措施(扣5-10分);
5.2.2.7 監(jiān)控人員根據(jù)技防設施所提示的信息指令通知有關人員,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趕到現(xiàn)場或者是趕到未及時處理(扣1-5分);
5.2.2.8 車庫巡邏隊員未按照崗位要求及時對進入車庫的車輛進行檢查的,或者是檢查了沒有及時的告知業(yè)主;車庫管理員沒有按照崗位要求對對進出車輛不登記、填寫記錄不規(guī)范、手續(xù)不清等情況(扣1-5分);
5.2.2.9 監(jiān)控、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沒有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的,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不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扣5-10分);
5.2.2.10 當值期間將相關記錄資料遺失或不按規(guī)定交接給相關責任人,接受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遺失的,除按價賠償外另(扣5-10分);
5.2.2.11 當值期間故意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及時上報或者自己私自處理不上報的(扣10-20分);
5.2.2.12 上班期間用對講機閑聊、開玩笑,損壞公物,視情節(jié)嚴重另行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損壞的,除按原價賠償外。工作中對講機呼叫不能夠及時回應(屬人為因素)(扣2-5分);
5.2.2.13 非工作原因使用公司電話的或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話(扣1-5分);
5.2.2.14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將對講機借給他人使用的(扣5-10分);
5.2.2.15 特殊情況(急。┘拔唇泩蟾婧团鷾蔬t到1小時以上按照曠工1天處理并(扣5-10分);
5.2.2.16 上班飲酒、私自調班、聚崗,接到指令或幫助請求,因怠慢導致未能及時處置情況的(扣10-20分);
5.2.2.17 明知他人的違紀現(xiàn)象,故意隱瞞或不積極舉報,擅自使用他人電腦的,使電腦存儲資料消失或破壞(扣10-20分);
5.2.3 培訓考核
5.2.3.1 學習或培訓考試不及格除按培訓制度處理外(扣1-5分);
5.2.3.2 應知應會、專業(yè)技能等常識不能按要求掌握(扣1-5分);
5.2.3.3 無故不參加學習、訓練(扣5-10分);
5.2.3.4 在學習或訓練中連續(xù)三次受批評(扣5-10分);
5.2.4 內務考核
5.2.4.1 不按規(guī)定請銷假(扣1-5分);
5.2.4.2 參加集體活動搞特殊化,造成不良影響(扣5-10分);
5.2.4.3 工作懶散、搪塞、敷衍、出工不出力(扣10-20分);
5.2.4.4 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早操、勞動、整治活動、布控、堵截)(扣10-20分);
5.2.4.5 沒有按照《宿舍管理規(guī)定》進行擺放和統(tǒng)一管理(扣1-5分);
5.2.4.6 不遵守公共秩序,在生活區(qū)內亂扔煙頭和垃圾(扣1-5分);
5.2.4.7 個人物品(帽子、洗漱用品)不按指定位置擺放(扣1-5分);
5.2.4.8 在墻上亂張貼、釘釘子、掛鉤(扣1-5分);
5.2.4.9 不遵守電視開放時間或開啟音量過大影響他人休息(扣1-5分);
5.2.4.10 沒有經過隊長或班長同意,私自留外人在宿舍里過夜(扣5-10分);
5.2.4.11 在宿舍內未經過隊長、班長同意私接電線用電器設備(扣5-10分);
5.2.4.12 不服從宿舍負責人、班長的安全和管理的(扣5-10分);
5.2.4.13 不愛惜宿舍內公共物品,因個人原因造成物品損壞,除按照原價賠償?shù)耐瑫r(扣5-10分);
5.2.5 嚴禁行為(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及時辭退處理)
5.2.4.1 屢次違反工作制度和紀律,不服從工作安排和當面頂撞領導;
5.2.4.2 故意損壞公物,浪費公司資源;
5.2.4.3 玩忽職守,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造成事故或損失;
5.2.4.4 虛報個人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5.2.4.5 在團隊中傳播不利于公司發(fā)展以及不利于員工團結的各類謠言,影響公共正常秩序;
5.2.4.6 在公司范圍內吵架、打架、斗毆,工作時間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5.2.4.7 聚眾鬧事、罷工、擾亂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礙他人工作;
5.2.4.8 品行不端或行為粗暴,屢教不改;
5.2.4.9 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5.2.4.10 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5.2.4.11 兼職于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體商業(yè);
5.2.4.12 擅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時間或公司資源從事個人活動;
5.2.4.13 消極怠工,對公司分配工作故意逃避或屢次不按要求完成;
5.2.4.14 屢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或一月內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
5.2.4.15 嚴禁以權謀私、營私舞弊、受賄、欺詐的行為;
5.2.4.16 嚴禁發(fā)生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2.4.17 嚴禁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憤、損壞公物、浪費材料;
5.2.4.18 嚴禁遇緊急事件時臨陣脫逃、推卸責任;
5.2.4.19 將公共物品或者他人物品占為己有,除追回相關的物品外,給予100元至200元的罰款,同時給予及時辭退處理;
5.2.4.20 未經公司同意,個人隨意檢查、扣押他人證件或物品;
5.2.4.21 向顧客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收費不給票、不按票額給票;
5.2.4.22 值班期間私自脫離崗位和崗位上睡覺;
5.2.4.23 工作不努力,在適用期三個月內學習、訓練、工作達不到標準的;
5.2.4.24 被業(yè)主(用戶)投訴,經查屬實,影響公司形象的;
5.2.4.25 自己管轄區(qū)域出現(xiàn)偷盜事件,扣責任人100-300元,并視情節(jié)嚴重做出辭退隊員處理;
5.2.4.26 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3次或無故曠工的或月累計扣分30分的;
5.2.5 秩序維護班長考核
5.2.5.1 公司相關檢查,本班崗位上出現(xiàn)了違反公司制度的事情,班長負相應的連帶責任,視情況大。ǹ2-30分/次);
5.2.5.2 不能及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扣1-10分/次);
5.2.5.3 發(fā)現(xiàn)秩序維護員違紀、不及時制止(扣1-10分/次);
5.2.5.4 處理事情不積極,推卸責任(扣5-30分/次);
5.2.5.5 不跟班作業(yè),擅自脫離崗位(扣5-30分/次);
5.2.5.6 不按程序交接班(扣1-10分/次);
5.2.5.7 處理問題不公,造成班內不團結(扣5-30分/次);
5.2.5.8 不按制度召開班務會、實施訓練(扣1-10分/次);
5.2.5.9 無組織崗前訓話和班后總結及無列隊交接,記錄不全。未召開班務會及班務會效果不佳(扣5-10分);
5.2.5.10 無故不配合(扣5-20分);
5.2.5.11 本班紀律作風松懈,未掌握和做好隊員思想工作;超出職權范圍批假及本班隊員請假無控制(扣5-30分);
5.2.5.12 無能力且不主動配合處理突發(fā)性事件;視輕重處理(扣10-50分);
5.2.5.13 值勤崗位和生活區(qū)域臟、亂、差,整改不力,隊員形象差(扣2-10分);
5.2.5.14 無故不參加檢查,考評草率了事(扣5-10分);
5.2.5.15 不帶頭執(zhí)行制度,違反隊員考評標準的,扣分分值是隊員的一倍。
5.2.5.16 班隊員無故不參加培訓,對本班業(yè)務無指導培訓,新隊員無幫帶措施(扣5-10分);
5.2.6 秩序維護隊長考核
5.2.6.1 違反《秩序維護員考核細則》(扣10分);
5.2.6.2 無故不組織周例會、業(yè)務學習、流于形式,無質量、無效果,執(zhí)行《考核細則》不力(扣10分);
5.2.6.3 不組織訓練培訓,效果差, 無故不配合(扣10-20分);
5.2.6.4 紀律松懈,守備點薄弱無力,隊員違規(guī)行為嚴重,負連帶責任,隊員請假無控制(扣10分);
5.2.6.5 業(yè)務不熟悉、無措施無控制,不主動配合處理緊急情況和突發(fā)性事件(扣10-50分);
5.2.6.6 內務管理差,值勤區(qū)域和生活區(qū)域臟、亂、差,整改不力,隊員形象差(扣10-20分);
5.2.6.7 設施和器械使用保管不當,臺帳和記錄材料未歸檔與保存(扣10-20分);
5.2.6.8 無故不參加考核檢查,考評草率了事,未及時上報各類報表(扣10-20分);
5.2.6.9 消防設備無臺帳;無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扣10-20分);
5.2.6.10 無制定消防演練計劃與實施(扣10-20分);
5.2.6.11 日常巡視中未及時發(fā)現(xiàn)小區(qū)內各部位火災隱患,未及時進行整改(扣10-20分);
5.2.6.12 無各種形式消防宣傳,未向業(yè)主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扣10-20分);
5.2.6.13 消防設施無檢查、維護,消防監(jiān)控無法正常運行,沒有值班記錄,未落實消防責任人(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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