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異議申請書合集7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請書,申請書是我們平時提出請求的一種書信。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管轄異議申請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xx市定遠路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jīng)理
請求事項:將該案移送至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劉xx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xx】第522號),業(yè)經(jīng)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jīng)申請人查證,20xx年4月底劉xx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xx年5月初劉xx與xxxxxx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xxxxxx勞務有限公司將劉xx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xx一直在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xx)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xx分公司工作(xx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yè)務營銷人員,也無劉xx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xx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安徽xx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關知識
勞動仲裁管轄權范圍該如何界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nèi)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單位的'注冊地或者是經(jīng)常營業(yè)地。這就對實踐中用人單位注冊地和營業(yè)地不一致時的情況,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因此,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先明確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根據(jù)實際情況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使勞動爭議及時、有效地得以解決。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qū)x街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姚xx,該公司總經(jīng)理。
異議請求:
申請人認為貴委對本仲裁案件沒有管轄權,請求貴委駁回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請
事實與理由 :
根據(jù)申請人與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簽訂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條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xié)商解決。
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當?shù)刂俨梦瘑T會仲裁,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可向甲方當?shù)胤ㄔ浩鹪V。
”這應該屬于約定不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8條的'規(guī)定“仲裁協(xié)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xié)議;達不成補充協(xié)議的,仲裁協(xié)議無效”。
綜上,申請人認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之間約定管轄不明,仲裁協(xié)議,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無權向貴委申請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路XX財經(jīng)中心某號樓某單元某某室,電話:81971XXX,13661057XXX
申請人因?qū)O某某訴其離婚糾紛一案,向貴院提出管轄異議。
申請事項
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孫某在19xx年上半年經(jīng)人介紹認識,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政府辦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結(jié)婚后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路xx財經(jīng)中心某號樓某單元某某室,且雙方戶口所在地均為北京市朝陽區(qū),申請人并未在海淀區(qū)居住滿一年,孫某起訴時的租賃合同顯系偽造。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备鶕(jù)上述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特此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請貴院就此依法做出公正裁定。
此致
敬禮!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偉
年月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jīng)理
住所地:XXXX
申請人因XXX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6日收到貴院已受理XXXX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F(xiàn)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XX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XXXX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jù)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的所謂《合同書》,該合同書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訴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XXXX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合同書》,實際上是申請人于20xx年6月17日交給XXXX有限公司,用于《鋼材供應合同書》內(nèi)部結(jié)算用的協(xié)議草案。該《合同書》不僅被XXXX有限公司篡改了時間,而且并未經(jīng)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并未生效。
因此對于上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的條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申請人與XXXX有限公司的糾紛應當適用雙方于20xx年11月18日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中爭端解決的條款。
其次,申請人與XXXX有限公司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8條約定: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
再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guī)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fā)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第3條約定: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將貨物運抵現(xiàn)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該條實際上確定了雙方簽訂的《建筑鋼筋供應合同》采用的是送貨方式,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是貨物送達地,也即申請人工程現(xiàn)場所在地,而非原告XXXX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XXXX人民法院對該案并無管轄權。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X年9月8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請求事項:將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你院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我們認為,你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現(xiàn)提出異議。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寫明事情經(jīng)過、合同約定的'管轄內(nèi)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等) 綜上所述,請你院依法裁定將此案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即 市人民法院審理。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人: 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6
xxx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馬某某訴孫某某、江某某合同糾紛一案,第二被告江某某現(xiàn)基于以下理由特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理由如下:
一、《協(xié)議書》并沒有約定此糾紛由XX人民法院管轄,而只是約定了由“XX法院裁決”,實際上并不存在“X法院”。
二、貴院所在地A并非是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及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此條規(guī)定的只允許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約定管轄,并不允許約定超出以上范圍的法院管轄,因此《協(xié)議書》管轄約定的條款應是違反《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無效條款。
綜上所述,申請人基于以上事實與理由,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望貴院依法采納。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管轄異議申請書 篇7
異議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jīng)理。
被異議人: 身份證號 ,住江蘇省。
申請事項: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事實及理由:
根據(jù)異議人與被異議人雙方簽訂的《增資擴股協(xié)議》第十條10.1款約定:“任何因本協(xié)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chǎn)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加以解決。
如協(xié)商未果,則任何一方有權在該等爭議發(fā)生后六十(60)天內(nèi),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據(jù)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解決”。
該約定確定了仲裁管轄的時間是在爭議發(fā)生后六十天內(nèi),排除了爭議發(fā)生六十日以后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方式。
根據(jù)被異議人在其仲裁申請書 “交易合同的履行及糾紛的產(chǎn)生”中陳述,“申請人自支付全部增資價款至今,被申請人**未按照《增資擴股協(xié)議》2.1.4、4.2條款的約定完成**科技的工商變更登記(協(xié)議約定在不晚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亦未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名冊或向申請人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可見,被異議人認為的爭議發(fā)生的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綜上事實,按照協(xié)議約定,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應當在其認為糾紛發(fā)生后六十日內(nèi)的20xx年3月1日之前,而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卻是在爭議發(fā)生后近兩年的20xx年12月22日,而仲裁機構(gòu)在雙方發(fā)生爭議六十日后對本案無管轄權。
為此,特提出以上管轄異議,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此 致
**仲裁委員會
異議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