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定期合同4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帋痛蠹艺淼亩ㄆ诤贤4篇,歡迎大家分享。
定期合同 篇1
不定期勞動合同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
關于不定期勞動合同的優(yōu)缺點,可以用它與定期勞動合同之間來比較。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規(guī)定合同有效期限,勞動關系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年齡范圍內和企業(yè)的存在期限內持續(xù)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約定條件的情況下,勞動關系才可終止。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qū)別如下:
事實上不定期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區(qū)別在于:首先,不定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了合同期限的確定標準,即約定的合同終期為不確定的終止時間,它并不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其次,合同效力不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種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在合同效力終止的附款成就之前,該合同持續(xù)有效;附款成就之時,合同效力才消滅。由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效力終止的附款不明確也不肯定,其實質是雙方放任合同持續(xù)有效的意思表示,因此,除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終止情形之外,其效力原則上不得終止。
另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不同于人們經(jīng)常誤解的長期合同或終身性合同。終身性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以一方的生存結束為合同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qū)別在于:首先,在勞動關系中不存在終身性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能是勞動者的生存期,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是至勞動者退休、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時,并且在此期限內,如存在雙方可解除、終止的法定情形,勞動合同的效力可提前終止,而終身性勞動合同的期限可至一方生存期結束。其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是未來可能發(fā)生的,也可能不發(fā)生的不確定的事實,因此,它是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而終身性勞動合同以一方的生存期為合同的存續(xù)期限,為附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于不定期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履行,但必須給予對方合理的通知期。我國法律并沒有對不定期勞動合同作出明文規(guī)定,但是不定期勞動合同卻大量的出現(xiàn)在工作生活中,可見其重要性。
定期合同 篇2
一、什么是不定期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租賃期限不明確的房屋租賃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不定期租賃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1)約定不明確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并且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未明確約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2)事實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事實租賃合同推定為不定期租賃合同。承租人可以隨時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
出租人也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給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3)非書面形式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不論是否有證據(jù)證明,一律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定期合同 篇3
贈與人(甲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受贈人(乙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并與乙方達成以下贈與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獲自甲方的贈與只得用于,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甲方于每年和分兩次向乙方無償贈與人民幣元整。交付方式為。
第三條前述贈與的有效期為年,自開始至時止。
第四條合同履行期間若乙死亡,其繼承人可繼承其受贈者地位。
第五條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對所獲贈與的`使用,若乙方不當使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改正。如果乙方不予改正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第六條如果甲方不按時履行贈與義務的,乙方可以請求其限期交付。
第七條如乙方疏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如果本協(xié)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適當?shù)、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自之日生效,合同文本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為憑,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定期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自愿、協(xié)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1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jīng)營地址
第2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2、勞動合同期限
第3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4條 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 根據(jù)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6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7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
第9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10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zhí)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101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第103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4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105條 甲方根據(jù)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06條 甲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107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jīng)濟補償
第108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09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0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210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2101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當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2103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10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上海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105條 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炞只蛏w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xù) 訂 書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1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炞只蛏w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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