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分包合同匯編八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分包合同 篇1
發(fā)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lián)系和協(xié)商工作,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xiàn)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xié)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xiàn)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jù)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fā)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負責。
沉管碎石樁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松福大道(福永碼頭至公明北環(huán)碼頭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發(fā)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lián)系和協(xié)商工作,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xiàn)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xié)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xiàn)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jù)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fā)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規(guī)定的要求,并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
三、結算及: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 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
四、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 約 代 表: 簽 約 代 表:
聯(lián) 系 電 話: 聯(lián) 系 電 話:
簽 約 時 間: 簽 約 時 間:
分包合同 篇2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xié)議,因有鑒于總包人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guī)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guī)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xiàn)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注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于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注明的文件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筑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guī)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jù)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完成,養(yǎng)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guī)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yǎng)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guī)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guī)定屬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guī)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了,(但其中總包合同規(guī)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shù)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yǎng)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lián)方面的節(jié)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負起并執(zhí)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lián)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并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雇主間合同關系默契的解釋。
。3)由于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于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后果。
4.
。1)(關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筑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guī)定的所有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余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并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雇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準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zhí)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huán)境造成或突發(fā)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fā)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并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并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于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后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于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于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jù)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zhí)行其義務后(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于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于分包工程具有發(fā)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guī)定下工程師對于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zhí)行的同等義務。并具有在總包合同規(guī)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guī)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jié)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jù)總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工程師指示,并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于雇主和總包人協(xié)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fā)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jù)。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fā)自雇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并根據(jù)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于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于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jù)。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jù)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shù)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guī)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shù)量并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shù)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guī)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guī)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雇主遞交統(tǒng)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tǒng)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盡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并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應該了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tǒng)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zhí)行本分條規(guī)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鑒于分包人在執(zhí)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巨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huán)境,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雇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xié)助,以便總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雇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zhí)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huán)境與執(zhí)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guī)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于從雇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guī)定的款項,于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于這種違反規(guī)定從應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shù)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于雇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系,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zhí)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雇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fā)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xù)。
(2)(關于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guī)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于執(zhí)行,養(yǎng)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雇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jù)總包合同規(guī)定,總包人得以從雇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guī)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shù)那闆r下。分包人得以據(jù)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shù)揭?guī)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guī)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guī)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guī)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并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shù)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guī)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蛘咛热缈偘こ桃(guī)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fā)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借本條的規(guī)定。力求實現(xiàn)并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jù),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并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yǎng)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jù)總包同規(guī)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yǎng)護其工程使之處于完整狀態(tài)并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并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滿結束為止。并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于雇主,他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屬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并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jù)總包合同規(guī)定的有責于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guī)定下,倘若系出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jù)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zhí)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guī)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圖,并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jù)總包合同規(guī)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jù)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shù)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雇主處領取所有關系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shù)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guī)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項下?lián)芨兜。(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于最后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于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后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jù)第14條規(guī)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jù)其總包合同規(guī)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后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后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yǎng)護分包工程而為雇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于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zhí)行問題并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fā)有關總包工程的養(yǎng)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全部完滿地執(zhí)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后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雇用關系。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盡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雇用關系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guī)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guī)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shù)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筑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shù)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后裝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于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guī)定并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guī)定的原因而導致雇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么上條關于付款的各項規(guī)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fā)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zhí)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zhí)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yè)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雇傭關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zhí)行完成養(yǎng)護分包工程,并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jù)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guī)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fā)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zhí)行完成和養(yǎng)護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于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shù)囊徊糠菹聛怼?/p>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于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fā)生爭議,那就歸屬于本條規(guī)定范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xié)會主任委任協(xié)會仲裁。
(2)倘如關于總包合同方面發(fā)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zhí)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愿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準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后處理該爭議,并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雇主為一造發(fā)生爭議。并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jù)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xié)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雇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fā)生爭執(zhí),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系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guī)定事項,由于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匯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zhí)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后者應載明于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項目列入并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shù)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shù)(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并發(fā)給營業(yè)證書于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fā)票,并將該完稅發(fā)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并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fā)完稅發(fā)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yè)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制備并交付于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jù)(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guī)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guī)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guī)定。
。ㄒ韵滤臈l規(guī)定都是關于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xù)與我們無甚關系,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系,雙方須于下節(jié)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zhí)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匯,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zhí)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粘貼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ǎ椋┝糁每畹陌俜致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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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lián)的文件。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lián)文件: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guī)格
建筑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文件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guī)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單,規(guī)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于本附表外,須加注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筑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筑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簽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文件(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內(……)的任何規(guī)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后,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并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于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文件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shù)(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于分包合同內的建筑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guī)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并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shù)囊还P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shù):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shù)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shù)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shù)。
對各類型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shù)量明確的規(guī)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shù)。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guī)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shù)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xiàn)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條例規(guī)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欲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由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jù)分包合同的規(guī)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fā)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xiàn)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xié)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應與總包合同中規(guī)定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zhí)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shù),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zhí)讛?shù)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jù)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xù)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jù)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fā)生。
5.3 分包人與發(fā)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生直接工作聯(lián)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fā)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生直接工作聯(lián)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fā)出指令,分包人應執(zhí)行承包人根據(jù)分包合同所發(fā)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zhí)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fā)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zhí)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fā)的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fā)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fā)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zhí)行。如承包人發(fā)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jù)分包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lián)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jù)總包合同由發(fā)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fā)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shù)男枰,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xié)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fā)現(xiàn)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guī)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jù)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zhí)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fā)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xiàn)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guī)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yè)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yè)。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yè)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jù)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fā)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fā)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fā)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fā)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xié)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jù)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qū)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fā)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jù)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jù)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jù)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fā)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shù)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jù)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jù)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zhí)行從發(fā)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shù)。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fā)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jù)總包合同無需由發(fā)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fā)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guī)定的發(fā)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分包工程出現(xiàn)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zhí)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生直接工作聯(lián)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jù)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shù)乃髻r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jù)。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jù)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fā)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jù)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xié)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xiàn)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fā)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fā)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xié)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xié)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shù)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jù)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fā)現(xiàn)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fā)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shù)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shù),由雙方根據(j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4
發(fā)包人:
承包人:
xx小區(qū)安置房建設項目是區(qū)政府XX年實施的棚戶區(qū)改造和安置項目,該項目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fā)商資金鏈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盡快解決該問題,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后續(xù)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小區(qū)后續(xù)分項工程
工程地點: xx小區(qū)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xx小區(qū)后續(xù)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XX 年 12 月 23 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23680 萬元,承包方正常供應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工程量有增減變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請,監(jiān)理和發(fā)包方確認后,報政府批準后實施,據(jù)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執(zhí)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fā)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guī)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模板供應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后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guī)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fā)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供應模板的,發(fā)包人停止支付后續(xù)工程款并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且飛騰公司也不予進行結算。
八、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xié)議雙方發(fā)生爭議,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XX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后生效。
承 包 人:(簽章) 發(fā) 包 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lián)系方式:
二○xx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分包合同 篇5
建設單位:牡丹江新世紀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總包單位: 溫州建設集團公司(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牡丹江市中科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簡稱乙方) 由公司投資建設、甲方總承包施工的 牡丹江市百好花園1#~2#樓工程,因工程建設需要(或經業(yè)主推薦)現(xiàn)將其樁基分部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各方責、權、利,保質、保量、按期地完成施工任務,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2)二、工程承包范圍:1)、 樁基工程
2)、
三、工程內容: 鉆孔 樁 600 m3,樁徑 60cm樁長 11 m 只。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材料甲供);
五、材料采購:本工程所需材料鋼材、商砼 ,采購方在采購材料的同時應嚴把質量關,所有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均須有質量合格證明。
六、工程造價:
1)本分包工程暫定造價 m3,含稅金),完工后按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經建設單位簽證后按實調整,材料價格實行 。
2)本分部工程使用20xx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及省市配套文件為依據(jù),計算方法: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總包合同的工程款支付為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應上報已完工程量,甲方進行匯總后統(tǒng)一向業(yè)主上報,經業(yè)主核定后,在次月7日前支付工程款,按當月完成量的80%支付(甲方在業(yè)主資金到位情況下,應保證乙方的工程款項,若不到位,按規(guī)定計取違約金,違約金為應付款的月息2%)當月甲供材料同時扣回,余款在該樁基工程通過驗收,辦理該樁基工程竣工結算后結清(留保修金)。
5)其他;1、總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的配合管理費按中標的樁基造價%計取。 2、
七、施工工期:
1)本分部工期為 30個日歷天,自 20xx 年 7月 1日至
20xx 年 7月30 日為止。如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罰200 元,超過天,每延期一天罰 300 元,以40天 為限。如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獎 200 元,以 30天 為限。
2)在分部工程施工期間,如果遇到非乙方因素和不可抗力,致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經業(yè)主及甲方簽證后,工期予以順延。
八、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聯(lián)系單及現(xiàn)行的施工規(guī)范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100%合格,本工程總包合同質量等級為創(chuàng)××杯 等級。如果該工程今后獲得××杯等級,總包方應將所得獎勵總額的`%獎勵給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該工程總體未能達到驗收標準,則處罰乙方 萬元,若分項工程未達到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至合格并處罰樁基工程總價的%罰款,并承擔所產生的一切相應費用,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2)本分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天內,乙方負責按溫州市建設工程資料存檔與IS09001質量體系認證要求,整理好有關技術資料送交總包單位。
3)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如樁基質量引起建筑物質量問題的,乙方應負維修、賠償費用及一切相關責任。工程保修金按 %扣留,計 元,歸還期限和方式按集團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相應條款執(zhí)行。
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做好施工現(xiàn)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電接通至現(xiàn)場,提供總
配電房、配電箱(一級配電箱)。
2) 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報告等技術資料,提供座標控制點、水準點。
3) 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4) 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 配合乙方協(xié)調有關工作。
6) 根據(jù)乙方的計劃及時供應甲供材料,并提供臨時設施場地。
7) 協(xié)助乙方辦理簽證手續(xù)。
8) 甲方駐現(xiàn)場代表: 張健,聯(lián)系電話: 15145370666。 乙方責任:
1) 對施工期間勞動力、材料、資金投入、質量、安全管理進行全過程統(tǒng)籌安
排,不得轉包。
2) 認真做好工程原始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要提前半天通知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
甲方及有關部門。
3) 施工期間,乙方應配合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甲方及有關部門對現(xiàn)場操作技術、
安全資料、現(xiàn)場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隨時抽查。
4) 必需確保工程技術資料記錄完整、準確、真實、齊全,提交完整竣工資料
交付甲方。
5) 乙方必須辦理施工過程中的所需要的文件。
6) 乙方駐現(xiàn)場代表: ,聯(lián)系電話: 。
十、安全、環(huán)保、文明施工:
1)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乙方進場前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向甲方繳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押金(為合同價的5‰,不少于5000元)計 元(如果確實有需要),若有違章行為,甲方在權按有關規(guī)定條款予以處罰。
2)乙方應在現(xiàn)場設置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并落實其相應的安全責任。
3)乙方施工人員要求入住甲方現(xiàn)場民工宿舍,人員應具備“三證”方能入住,三證辦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負責提供安全帽、床鋪、上崗證等(費用乙方自理),所有進場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xiàn)場各項管理制度。
4)甲方應組織乙方項目管理班子進行項目部管理制度交底;乙方負責對其進場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保證每位員工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加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每周開展安全自查。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業(yè),乙方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安排持操作證的人員上崗,乙方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經自驗合格簽字后報甲方。
6)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zhí)行甲方運行的OHSAS18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分包范圍內如發(fā)生一切人身、設備安全事故,其事故費用及責任均由分包單位自負,對甲方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zhí)行甲方運行的ISO1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進場材料和建筑垃圾按甲方要求定點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8)乙方違反本合同安全生產約定條款或甲方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按本公司有關制度予以處罰,罰款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上級部門對乙方的處罰另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為 萬元,退還保證金時間和方式按集團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相應條款執(zhí)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業(yè)主鑒證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正本壹份,副本貳份,鑒證單位壹份,各自轉報有關部門備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申請溫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四、本合同工程完工達到質量要求,技術資料齊全,工程款項結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鑒證單位:
代 表: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室內裝修、水電安裝
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負責人:
承包人(甲方):
地 址 :
分包人(乙方):
地址:
為滿足工程需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分包內容:砌體工程、涂料工程、吊頂工程、樓地面工程及清單內容。
4. 工 期:除涂料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內容在15日完成,全部施工完成25日內。
5. 合同總價:本合同預計總價暫定為人民幣300000元(大寫:叁萬元 ),最終以結算價為準。結算時價格按照本合同所確定的價格,工程量以實際收方工程量為準。
6. 勞務單價及工作內容列表(詳見附件 一 )。
7. 甲方視實際情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做出增減或者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以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做出調整的理由。
二、分包方式及說明:
1.分包方式: 合同單價是綜合單價包干價,工作內容見附件 一 ,全部包干至成品交驗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
2.乙方包人工、包機械使用;并負責在分包范圍內全面履行甲方在總包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承擔全部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乙方按照甲方同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總包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和范圍進行勞務分包,施工機械使用由乙方自行租賃,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乙方必須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 經商定,乙方委派 為工長, 為技術員, 為質安員,以上人員負責施工現(xiàn)場日常工作,未經甲方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更換,否則按每人次10000元給予處罰。合同簽訂人必須到現(xiàn)場處理施工協(xié)調工作,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不到施工現(xiàn)場的按每人次500元給予處罰。乙方的項目負責人簽署的一切文件,均不代表甲方行為。
三、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分)包合同。
四、標準規(guī)范
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guī)范如下:
五、總包合同(根據(jù)項目情況提供)
1甲方應提供總包合同,供乙方查閱。當乙方要求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的副本或復印件。
2乙方保證以甲方的立場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的各項約定,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拒絕執(zhí)行總包合同和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約定。
六、圖紙
甲方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份,份數(shù)不足由乙方自費解決;乙方負責全部竣工圖的編制和交檔。
七、質量要求、安全目標、文明施工目標:
1. 質量要求:
。1)按總承包合同和本勞務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xiàn)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有關規(guī)范驗收,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并滿足甲方質量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現(xiàn)行國家及行業(yè)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施工作業(yè),對施工質量先進行全面自檢,然后提請甲方項目部和質安部檢查驗收。隱蔽工程未經甲方項目部和質安部檢查驗收和檢驗達不到要求的,嚴禁隱蔽。乙方擅自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其改正,因乙方擅自隱蔽及擅自隱蔽后拒不改正,所造成的一切損
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輔材必須經甲方認樣、認質才可使用。所有進場材料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本工程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因乙方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義務進行檢查和驗收,如質量不達標,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但經甲方技術部和質安部鑒定,可以使用并達到業(yè)主方要求的除外。
2. 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杜絕火災及重大機械事故。
3. 文明施工目標:
。1)必須按四川華西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進行施工,達到甲方標準化文明施工現(xiàn)場的標準要求。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現(xiàn)場文明施工不合格或被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同時甲方將按每次 元處罰乙方。
八、雙方義務:
1.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安全消防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監(jiān)督檢查;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標準,組織編制和審核年、季、月施工計劃和材料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履行甲方和業(yè)主簽定的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圖紙等技術資料,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提供電源和水源接口,統(tǒng)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4)負責與業(yè)主方、監(jiān)理方、設計等有關部門聯(lián)系,協(xié)調現(xiàn)場工作關系。
2. 乙方義務:
(1)人員:必須保證入場作業(yè)人員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符合作業(yè)要求,工人年齡應大于18周歲,小于50周歲,特殊作業(yè)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年齡、技能等相關規(guī)定。乙方作業(yè)人員均須持有效身份證,且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規(guī)定辦理有關證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將其人員花名冊及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后報甲方備案。乙方隱瞞進場人員有關影響施工安全的病情、病史不報,從而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質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施工圖紙、安全及技術交底、驗收標準、規(guī)范等進行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作業(yè)任務,服從甲方的統(tǒng)籌安排、統(tǒng)一調動,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承擔并履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yè)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對本勞務分包合同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并就工程質量與甲方向業(yè)主方承擔連帶責任。
。3)工期:乙方應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項目部的進度安排,確保甲方總承包合同工期順利完成,甲方有權針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好壞調整乙方的工作人員和工作范圍,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由此發(fā)生的結算變化,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裁決,完善內部作業(yè)人員的安全交底工作。
。4)合同:乙方應與其進場作業(yè)人員簽訂勞務或勞動合同并按規(guī)定投保,積極參加項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會。
。5)管理: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制度,對作業(yè)班組實行有效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xiàn)場的管理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xiàn)場臟亂等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6)材料計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現(xiàn)場項目部提供的進度計劃安排,做好材料計劃工作,材料計劃表交甲方項目部,甲方項目部進行審核后組織材料到場,如因乙方計劃不及時,造成的停窩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公司的直接及間接損失)。材料計劃要求準確、及時,按照甲方現(xiàn)場項目部規(guī)定的格式進行填寫,如乙方所提供的計劃超過現(xiàn)場使用量,由此造成的浪費、材料庫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可在其結算費用中進行沖抵。乙方的材料計劃表應提前提供給甲方項目部,一般材料應提前 3 天,需加工的材料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供(如玻璃、石材、鋼材加工件等)。甲方委托乙方代購的材料,須經甲方驗收,采購材料的費用由乙方在工程款支付時提供相應采購發(fā)票,甲方予以支付。其中乙方的代購勞務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成品、半成品保護:乙方在施工中應與各工種、工序配合,保護成品、半成品,因乙方原因發(fā)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損壞、破壞等,甲方將給予乙方每次100--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乙方修復并賠償全部損失。
。8)食宿:乙方負責進場人員的食宿。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得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得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1.4 建筑面積: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得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得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huán)境保護,包甲方與業(yè)主得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得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yè)主得承諾和業(yè)主對甲方所作得規(guī)定,約束等"得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得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qū)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xiàn)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得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yè)主,監(jiān)理,質監(jiān)站得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得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guī)定和現(xiàn)行得國家,地方頒發(fā)得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jiān)理,業(yè)主得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得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得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得質量等級,由此造成得業(yè)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guī)定得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得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得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得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fā)出得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得時限內整改完畢,發(fā)出得對乙方得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得生效.
第四條 環(huán)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xiàn)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xiàn)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得認證并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fā)生得費用.如達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得罰款.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得環(huán)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huán)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得發(fā)生.
4.3 乙方要嚴格執(zhí)行各級政府得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得有關規(guī)定,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得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得責任和由此發(fā)生得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得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范圍內得現(xiàn)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jù)施工規(guī)范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得供應商中采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后得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得施工人員及乙方得專業(yè)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fā)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jiān)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得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得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得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jù)管理制度得規(guī)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將發(fā)出得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fā)出得罰款通知,甲方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得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得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得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愿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得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得 %,由此造成得業(yè)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合同造價
合同造價:暫估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最終造價以最后竣工結算為準.
第六條 合同價款計算約定
6.1 本合同價款計算約定為:.
6.2 材料單價得確定:.
6.3 本工程人工單價:裝飾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裝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費:乙方按結算造價中得裝飾部分 %,安裝部分 %上交甲方,作為本工程得管理費.本工程稅金另計,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合計: 元整.
6.6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審計費和經雙方協(xié)商認定得經營費.
6.7 凡屬于乙方工作范圍內工作量未施工完畢,甲方按實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交納各類規(guī)定費用,如進交易中心得手續(xù)費,檢查費,環(huán)保費等,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施工中得水電費按實際扣除.
第七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得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7.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并在第一筆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得 %計 萬元得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guī)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7.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后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同金額得 %得履約保證金 萬元于甲方得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沖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開始,扣合同總價得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shù)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約擔保得其他約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得,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得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yè)主方)得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預付款: 萬元.
8.2 預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得工作量應按合同條款第六條有關合同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yè)印章,并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交監(jiān)理,業(yè)主,在得到監(jiān)理,業(yè)主批準后,在業(yè)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后十天內,甲方按被批準得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得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得稅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修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后,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得 %,竣工驗收完成并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xù)后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yè)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證收到工程款后?顚S.
8.5 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得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yè)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工程款得支付,并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于業(yè)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得情況,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但乙方有義務會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資金風險得業(yè)主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第九條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xiàn)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簽發(fā)施工現(xiàn)場生產相關得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得工作指令.
9.2 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得內容為:
a)本工程得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chuàng)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得現(xiàn)場施工得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得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得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技術標準,規(guī)范要求;
d)本工程得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huán)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yè)主所簽訂得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9.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9.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得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9.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jiān)理復核后得施工所需得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xiàn)場交驗.
9.6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得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得一周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得約定行使甲方代表得權力,履行甲方代表得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得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得責任.
9.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xiàn)場內各分包作業(yè)單位之間得工程協(xié)調,便于乙方得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xiàn)場管理得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xiàn)行得有關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和安全得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甲方制定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guī)定得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xiàn)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9.10 甲方在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有關得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9.11 及時辦理好隱蔽工程驗收和各種資料得簽證手續(xù).
9.12 施工現(xiàn)場內停電,停水應在24小時前書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間,組織乙方共同處理好附近單位和居民得協(xié)調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于加強施工現(xiàn)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得通知》有關規(guī)定.
第十條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為乙方駐施工現(xiàn)場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得工作指令.
10.2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準得施工方案和施工規(guī)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10.3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得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臺帳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得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復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得規(guī)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xù)并付清相關費用.
10.4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后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得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yè)主未核定得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jié)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采購資源得優(yōu)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并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說明得單價分析表.
10.5 乙方應根據(jù)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與業(yè)主得階段結算和竣工結算工作.
10.6 提供和維修施工用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施工現(xiàn)場安全保衛(wèi)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10.8 遵守國家和地方現(xiàn)行得有關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和安全得法律,法規(gu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huán)境影響,遵照甲方現(xiàn)行得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guī)定組織施工,并承擔對乙方職工得教育責任, 實現(xiàn)施工范圍內得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guī)定要求.并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fā)生得費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業(yè)主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在此期間如發(fā)生損壞,乙方自費修復.產品保護費由乙方承擔.
10.10 施工場地周圍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得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如發(fā)生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0.11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得人數(shù),杜絕私招亂用社會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得現(xiàn)場專管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復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得花名冊,身份證,就業(yè)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復印件,并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xù).
10.13 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甲方專管人員得同意,并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復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政府有關規(guī)定,乙方得現(xiàn)場操作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周歲未成年工及55周歲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得,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得一切責任.
10.15 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得工會組織,進場后一個月內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并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lián)席會議.
10.16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得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于當?shù)卣?guī)定得最低工資保障線,并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得工程款,乙方須優(yōu)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fā)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lián)席會議.
10.17 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溫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得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10.18 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yè)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得,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據(jù)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工程建設有關專業(yè)分包/材料采購必須進當?shù)亟ㄔO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xù)并付清相應得費用.乙方須委托甲方與專業(yè)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憑證手續(xù),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實施采購(如鋼材,商品砼)和發(fā)包得,每委托甲方簽訂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得書面委托申請報告,經甲方批準后甲方直接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交易合同并辦理交易憑證.乙方承諾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根據(jù)政府部門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代付得與該合同發(fā)生得相關得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稅等)均由乙方承擔;交易合同得另一方專業(yè)分包商/供應商得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得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yè)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yè)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須先認真復核應付金額數(shù)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復核后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得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yè)分包商/供應商得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芗追脚c該交易合同所發(fā)生得所有得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得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得責任.
、菰摻灰缀贤脤I(yè)分包商/供應商得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得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得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得,所引起得一切有形和無形得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咴摻灰缀贤罱K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得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得該合同得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得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得,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得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得結果.
10.20 乙方應負責辦妥各專業(yè)分包得各類報批文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經營手冊,操作人員得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批準后方可進場施工.專業(yè)分包隊伍進場時,甲乙雙方都要對專業(yè)分包方得進場人員資質,設備,材料進行驗證;對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核審批.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10.21 對乙方自行發(fā) 生得各類專業(yè),勞務,材料采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后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得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jù)復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不得瞞報.
10.22 乙方自行發(fā)生得各類分包商得義務和責任同時也是乙方得義務和責任,在任何時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該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得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得違約和疏忽.
10.23 合同規(guī)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得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fā)生得費用(另加20%得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得責任由乙方負責.
10.24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擅自與業(yè)主達成得書面及口頭合同,協(xié)議,承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此等得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5 乙方對施工現(xiàn)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范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得專業(yè)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yǎng),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6 乙方對施工現(xiàn)場應配備足量得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得發(fā)生.
第十一條 圖紙
11.1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shù),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得竣工圖套.
第十二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2.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得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得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得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guī)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 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后無法判斷質量得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三條 材料,設備得供應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得材料,設備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購,所選擇得供應商必須在甲方得合格分包商(供應商)名錄內,必須符合國家和政府得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在采購前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得相關資料(經營執(zhí)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采購.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得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甲方有權供應其中得部分材料.(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范圍)》)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上海市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上海市XXXXX
簽約日期:
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本項目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范圍及內容:
4、 工程量:
二、工程內容及工期
1、 工程內容: 巖石爆破、碎渣清運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內) 。
2、 工期:
自公安部門批準爆破手續(xù)后 內完成(報批手續(xù)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不得超過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氣象部門發(fā)布的氣象資料為準)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順延。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法
1、 工程造價:預算價 元,工程單價爆破單價為 元/ m3。
實際核算方式:總造價按實際發(fā)生的總爆破工程量×單價計算。如總方量不足 m3,爆破單價為 元/ m3。
工程合同一經簽定,不受任何價格調整影響,按合同標準進行結算。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進場后 天,甲方付乙方 % 工程款,用于購買各種材料;期間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時,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進度款;驗收合格后 內支付工程款所有余款;質保金 元 天內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與確認:
1、 爆破施工前,甲乙雙方按照設計要求對總的爆破工程量進行共同測量計算,并經雙方簽字后確認;
2、 施工中如遇甲方臨時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礎上,爆破范圍擴大或深度增加,則該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簽單的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單價不變;
3、 實際發(fā)生的總爆破工程量由上述兩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質量、安全及驗收:
(一)、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fā)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爆破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保證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關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條件方面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項工作。甲方在施工質量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指導,并進隨時行監(jiān)督檢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國家頒發(fā)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費等,按照情節(jié)輕重,由乙方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3、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爆破施工并達到設計標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mm以內;
4、 乙方爆破塊石大小滿足機械清運要求,石塊直徑不大于300mm。
。ǘ、安全管理及責任:
1、乙方在進入施工現(xiàn)場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須注意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照相關國家頒發(fā)的爆破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輕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絕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業(yè)時,必須要有防護措施。架設安全網(wǎng)、安全帶、安全帽,由乙方自備。
3、 乙方采取先進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藝及有力的技術措施,確保周圍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 本工程質量等級:
5、 現(xiàn)場代表:甲方 、乙方 、監(jiān)理方 。
。ㄈ⒈茩C械及現(xiàn)場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帶的爆破相關機具(如鉆孔機具、防爆毯、厚鋼板等),乙方在開工作業(yè)前,必需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全面的施工技術教育和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做到每個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種機械的性能、操作規(guī)程、安全知識、指定專人操作;
2、乙方應對機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損壞和丟失,施工中乙方必須按施工圖施工,聽從現(xiàn)場施工員的指導,測量、放線由甲方負責。施工爆破現(xiàn)場所有從業(yè)人員嚴禁吸煙及用火!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支付各種款項;
2、 乙方進場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層,為爆破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如不能及時提供爆破所需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負責;
3、 以劃線或木樁的形式,標明爆破范圍和標高;
4、 協(xié)助乙方負責爆破時的人員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ǘ、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
2、 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 負責辦理爆破方案審批手續(xù);
4、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爆破施工,標高及范圍達到甲方設計規(guī)劃及合同中的質量要求;
5、 做好爆破時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擔爆破器材、物品的運輸、存放及管理。
6、 采取必要的技術及防護措施,嚴禁產生飛石,確保周圍建筑及在建設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現(xiàn)違規(guī)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圍建筑物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包括工期延誤的損失。
7、 如延誤工期,每超過工期一天,每天支付違約金 元。
8、 每次放炮后,渣石必須及時清運,以免影響后續(xù)爆破施工;如安排不當造成影響后續(xù)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9、 乙方施工人員食宿自理。
七、附件:
1、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zhí)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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