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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獻特點和類型試論
地方文獻是關于一個地方的有關資料。其內容涉及一個地區(qū)的歷史、現狀、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社會歷史遺留等各個方面。上自天文、下及地理,旁至社會、人文諸事物的歷史與現狀,地方文獻都無所不包!坝浀乩韯t有沿革、疆域、面積、分野;記政治則有建置、職官、兵備、大事記;記經濟則有戶口、田賦、關稅;記社會則有風俗、方言、奇觀、祥異;記文獻則有人物、藝文、金石、古跡。[1]”其涉及面之廣,包括了各門學科。而地方文獻的類型也是多種多樣,體現了一般文獻所具有的形式多樣的特點。早在1957年,杜定友先生就指出:“地方文獻是指有關本地方的一切資料,表現于各種記載形式的, 如圖書、雜志、報紙、圖片、影片、畫片、拓本、表格、傳單、票據、文告、手稿、簿籍等!盵2]
在進人信息時代的今天,地方文獻的形式和內涵同過去相比,又有了很大區(qū)別,F在,地方文獻不僅在當地出版發(fā)行,也在國內其它省份甚至在國外出版發(fā)行,突破了“地方出版物”這種傳統概念。地方文獻不僅有了方志、專著、期刊、族譜、地圖等不同類型,也有了科技報告、專利文獻、學位論文等新成員;載體不僅有印刷型的書籍,也有了縮微品、錄音、錄象、機讀磁帶等品種。還有更大量的地方文獻不是以書籍的形式出現,而是發(fā)表于各種各樣的報刊上,散見于各種會議文件中,甚至出現在各種各樣的商品性宣傳品里,用更快速度,引人注目的方式向社會傳播。面對內容如此廣泛、形式極其多樣的地方文獻,我們如何對其形式和內容進行有系統、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的劃分和揭示,對于有效地收集,整理地方文獻,充分開發(fā)利用地方文獻資源、以發(fā)揮其自身的情報價值,為振興地方經濟服務,都是至關重要的。所以,在此我們將對地方文獻的特征作一些探討,并以這些特征作為地方文獻劃分的總的依據,論述地方文獻的各種類型。
1.地方文獻的特征
地方文獻具有一般文獻所具有的內容廣泛、形式多樣的特點,但這并不是地方文獻的本質特征,其本質特征應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1區(qū)域性
區(qū)域性是指地方文獻以一個地區(qū)為記述范圍且反映本地特色。一個地區(qū)在歷史上經歷了自然災害、氣候水文的變化;經歷了人口的遷移增減;經歷了各時代的政治、宗教、戰(zhàn)爭等的影響,從而形成本地區(qū)的經濟特征、生活習慣和文化傳統。這些地方特色通過地方文獻表現出來,并決定著地方文獻的收藏范圍。區(qū)域性是地方文獻的最根本特征。
1.2資料性
資料性是指地方文獻內容廣泛而豐富,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資料:自然地理資料,包括地形、水文、自然資源、災害等各方面的資料;生產與經濟資料,包括農作物、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手工業(yè)等等;歷史與政治資料,包括歷史沿革、人口變遷、地方行政、階級斗爭、歷史人物等等;文化藝術資料,包括風俗、方言、宗教、名勝古跡、文物、科舉、詩文等。地方文獻的資料性特征體現其價值。除以上兩個本質特征外,地方文獻還具有以下兩個非本質特征。
1. 3時代性
地方文獻是一個地區(qū)歷史的產物,不同時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
1.4多樣性
地方文獻從內容到形式,從體例安排到語言文字,都沒有一個確定不變的模式。由于地方文獻記載內容的廣泛性,也就決定了其形式的多樣性。
2.地方文獻的類型
通過以上對地方文獻特征的探討,我們可以看出。地方文獻的區(qū)域性、資料性兩個特征反映了地方文獻的范圍和內容價值,從而揭示了地方文獻概念的內涵。而地方文獻的類型劃分則是這一概念的外延。下面,我 們就以地方文獻的特征為基礎,對地方文獻作一些探討。
地方文獻的劃分應當有統一的標準,按同一標準劃分出來的各類概念必須明確。一般來講,可以按內容和形式兩個標準來劃分地方文獻。按內容標準,又可以按文獻主題和學科內容劃分。按主題內容,可分為自然文獻、政治文獻、社會文獻、軍事文獻、科技文獻、經濟文獻等。按學科內容分為社會科學文獻、自然科學文獻,其中政治、法律、軍事、歷史、文學、天文學、地質學等學科文獻較多。我們都知道,地方文獻中綜合性內容很多,如方志內容較廣、筆記內容較雜,難以歸人某一學科,可見按內容劃分地方文獻是有一定困難的;而按形式劃分,則較明確,又利于地方文獻的收集、整理、保藏。因此地方文獻的劃分應以形式劃分為主要依據。
按形式劃分,可以按載體標準、文種標準和著述形式標準來劃分。按載體形式可分為:原始材料、如甲骨、金石、簡牘、簡帛等;紙質材料,如印刷品、寫本、抄本、書畫、靜電復印件等;感光材料,如幻燈片、縮微片、電影片等;磁性材料,如磁帶、磁盤、磁卡等;激光材料,如光盤、光磁盤等。按文種標準,則有漢文、少數民族文、外文等多種類型。按著述形式劃分是最重要的,具體可劃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2.1地方志
地方志是以一定的體例記載某一地區(qū)自然和社會的各個方面或某個方面的歷史與現狀的著述。依照方志記載的內容范圍不同,又可分為綜合志、專志、部門志、雜志等。綜合志是記載某一地方各方面情況的綜合性志書,又包括一統志、省志、府志、廳志、縣志、鄉(xiāng)鎮(zhèn)志、邊關志,、衛(wèi)所志、土司志、島嶼志、鄉(xiāng)土志等多種類型;專志是以某一特定的自然、社會現象為記敘對象的方志,例如物產志、水利志、氣象志、礦產志、食物志、輕工業(yè)志、書院志、人物志、經籍志等,現代志書還有商業(yè)志、教育志、軍事志、司法志、交通志等,如《湖北外事志》、《湖北工商行政管理志》;部門志是記述地方某一行業(yè)部門情況的方志,如《武鋼志》、《江漢油田志》、《東風輪胎廠志》、《漢冶萍公司志》等。雜志多是私人的撰述,不以官府修志的通用名目命名。但它們所記述的,都是有關一地的輿地、政治、經濟、文化等種種現象,而沒有通志那樣完備、系統。如明謝肇(氵 制)的《長溪瑣語》,清張燾的《津門雜記》等。
2.2地方史
地方史是記述某一地方的社會發(fā)展過程的史書。又可分為綜合性和專門性兩類。綜合性的如《上海史話》《黑龍江開發(fā)史》等;專門性的有黨史,如《廣東黨史資料》、《武漢春秋》等。文史資料,如《湖北文史資料》、《南京文史集萃》等;少數民族史,如《四川苗彝民族發(fā)展史》、《土家族古史探討》等。
2.3譜牒
譜牒是以封建氏族制度為基礎,以家族為范圍;記載一家一族興衰遷居,世代流傳,人口繁衍、家規(guī)倫理,以及族人的田莊田產、生死嫁娶、功名業(yè)績等情況的家族史。分為家譜和族譜,如《洪氏家譜》、《鄭氏族譜》。
2.4論著
論著是指作者在占有充分材料的基礎上,經過嚴密地分析,研究并系統地提出和論證了自己的觀點而寫成的著作。自然科學中,如地質、農業(yè)、醫(yī)學等方面的學術著作都帶有很明顯的地方特點;而社會科學中,歷史、考古、民族、美術、語言等方面的學術著作,也有很多地方性的內容。所以,從文獻價值來看,具有區(qū)域特色的論著應作為地方文獻加以收集。
2.5地方檔案
地方檔案是過去或現在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包括現行檔案,革命歷史檔案,如《武漢抗日戰(zhàn)爭史料匯編》,舊政權檔案,如《武昌起義檔案史料》。
2.6地方報刊
地方報刊是以報導地方時事、政治、經濟、現實新聞為主的兼及其它內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連續(xù)出版物。如《湖北日報》、《武漢晚報》等。
2.7地方叢書
地方叢書是以地區(qū)為范圍、專收某一地區(qū)人士的著述。如《廣東叢書》。
2.8地方年鑒
地方年鑒是系統匯集某一年內本地的重要時事、文獻和統計資料的地方資料性工具書,如《湖北年鑒》、《武漢年鑒》、《湖北財政年鑒》等。 。
2.9地方百科全書
地方百科全書是概述地方知識的一種著述。如《北京百科全書》、《黑龍江百科全書》。
2.10地方人士文集、筆記、日記、信札
這是研究某一地方有影響的人物的重要資料。如《魯迅全集》、《魯迅日記》等。
2.11地方人事碑志
碑是歷代最為普遍的石刻,人們往往于碑上鐫刻文字,以記述功德、欲傳后世,包括刻石、碑碣、摩崖、墓志、石闕、石經、造像記以及一些雜刻題記等。
2.12地方圖錄
地方圖錄包括有關某一地區(qū)的地圖、歷史圖譜、文物圖錄、人物圖錄、藝術圖錄、科技圖譜等。如《漢初諸侯長沙國南部地形圖》等。
2.13地方音像資料
地方音像資料是用物理學的方法把聲音、圖像記錄在磁帶、唱片、光盆等載體上,供人們查考利用地方文獻信息的資料。如地方信息數據庫,地方信息計算機檢索系統等。
2.14地方文獻書目
地方文獻書目是揭示有關一地自然和社會各方面情況的文獻,并按一定方法編排起來的工具書,如《北京地方文獻聯合目錄》等。
引用文獻:
1 顧頡剛 中國地方志綜錄、序
2 杜定友 地方文獻的搜集整理與使用 省市圖書館工作人員進修班講稿
〔出處〕 四川圖書館學報 1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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