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而”
一呂叔湘先生的《文言虛字》中說:“而”字的用法大別為二,順接和轉換[①]。作為連詞的“而”,在
古代漢語中是頻率最高的虛詞之一。而且,如呂叔老說的“順接”用法在白話中無須用它,但在文言文中卻用
了?梢姟岸钡念l率更高了。《孟子》中“而”字也隨處可見,難得有幾個章節(jié)不用“而”。本文擬從結構
與語用上進行討論。
1.動+而+動(+賓)
這種結構可稱為“動賓型”,即“而”的兩頭都有動詞,常帶賓語,或順接或轉接。
順接的例子如:
(1)“(于崇,吾得見王,)退而有去志!保ā豆珜O丑下》14章)
(2)(滕文公)過宋而見孟子。(《滕文公上》1章)
轉接的例子如:
(3)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公孫丑下》10章)(大意是:辭去十萬鐘的俸祿卻接受萬
鐘的束修。)
(4)“仕而不受祿,”(古之道乎?)(同(1))(大意是:做官但不接受俸祿。)
此類動詞的結構若具體分別則可有:
1.1 動+賓+而+動賓
這類結構的特點是看似是并列關系,其實還可表示遞進、轉折等關系。其次是兩個動詞所帶的是不同賓語
。第三,此類句子的主語不現(xiàn),多出現(xiàn)在對話中。
表示并列的如:
(5)無罪而戳民,(則士可以徙。)(《離婁下》6章)
(6)用之而成路。(《盡心下》21章)(大意是:經(jīng)過這里便成了大路。)
(7)(古者)易子而教之。(《離婁上》18章)
表示遞進的如:
(8)閉門而不內,(是皆已甚。)(《滕文公下》7章)
(9)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45章)
(10)莫如貴德而尊士。(《公孫丑上》4章)(大意是:不如提倡道德而且尊重士人。)
表示順承關系的如:
(11)如枉道而從彼,(何也?)(《滕文公下》1章)(大意是:如果枉屈了正道去追隨諸侯,怎樣
呢?)
(12)見其禮而知其政,聞其樂而知其德,(《公孫丑上》2章)
(13)(是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得乎天子而為諸侯,得乎諸侯而為大夫。(《盡心下》14章)(
丘:眾也。)
表示動作先后的如:
(14)zhěn@①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告子下》1章)
(15)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同(14)7章)
(16)再拜稽首而受。(《萬章下》6章)
表示轉折的如:
(17)過我門而不入我室。(《盡心下》37章)
(18)放飯流飲,而問無齒決。(同(17)上46章)(齒決:咬斷干肉。)
(19)不傳于賢而傳于子,(有諸?)(《萬章上》6章)
1.2 動+而+動+賓
這類結構的特點是共一賓語,在動作行為上表現(xiàn)為有先后,如:
(20)(不足,)又顧而之他。(《離婁下》33章)
(21)選擇而使子,(子必勉之。ā峨墓稀罚痴拢
(22)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何也?)(《公孫丑下》6章)
(23)行之而不著焉。(《盡心上》5章)
(24)(若湯,)則聞而知之。(《盡心下》38章)以上所舉(20)(21)是并列關系,(22
)(23)(24)諸句有轉折和條件意味。
1.3 動+賓+而+動
此類結構與1.1相似,“而”后的動詞可以及物或不及物,因而暗含賓語(從上下文里即可找到),如
:
(25)(不誅,)則疾視其長上之死而不救。(《梁惠王下》12章)
(26)(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告子上》11章)(心:良心。)
(27)今又棄寡人而歸,不知可以繼此而得見乎?(《公孫丑下》10章)(“歸”“見”都可帶賓語
)
下列結構中的數(shù)量詞(還包括數(shù)量短語),它們多數(shù)活用為動詞,在表達上更簡潔,如:
(28)千里而見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晝,何濡滯也?)(《公孫丑下》12章)
(29)一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公孫丑下》4章)
(30)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梁惠王下》11章)
2.主+謂+而+不+動
這類結構在表意時是“肯定又否定”,如“三過其門而不入”(《離婁下》29章),“久借而不歸”(
《盡心上》30章),或者表示由于某種行為動作的結果,如“喜而不寐”(《告子下》13章)、“聞王命
,而遂不果”(《公孫丑下》2章)!岸钡囊饬x往往是表轉折的多,具體地說有下邊幾種類型。
2.1 主謂+而+不+動
(31)君子引而不發(fā)。(躍如也。)(《盡心上》41章)
(32)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告子上》12章)
(33)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萬章下》4章)(大意是:開頭能實行,后來卻不實行了。)
(34)父母愛之,喜而不志;父母惡之,勞而不怨,(然則舜怨乎?)(《萬章上》1章)
(35)身死而不受。(《告子上》10章)
(36)帝之妻(娶)舜而不告,(何也?)(《萬章上》2章)上例(31)(32)(33)各句同
一主語、共同賓語,都有轉折意義;(34)“喜”、“勞”的主語分別為“之”(兒子)、“孝子”的行為
準則。(35)的“受”之賓語是指“一簞食,一豆羹”一類的東西(“不受”才“不失其本心”)例(36
)的“帝之妻舜”(帝堯讓舜娶自己女兒)是主謂短語作主語(這一件事),“而不告”可補充為“而舜不告
(父母)”。這樣的句式與前兩類不同,即“主”、“動”、“賓”各不相同,但都具轉折義;其次,(31
)--(32)都是單句,(33)--(35)是復句,(36)是緊縮了的復句。
2.2 動+賓+而+不+動
(37)遺佚而不怨,è@②窮而不憫。(《公孫丑上》9章)
(38)受之而不報。(《告子下》5章)
(39)無有封而不告。(《告子下》7章)以上諸例的賓語都是句中的主動者:“遺佚”“封”賞的主
人和送禮物給孟子(“不受”)的主人。又如:
(40)發(fā)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己矣。)(《公孫丑上》7章)
(41)恭敬而無實,(君子不可虛構。)(《盡心上》37章)(拘:拘留。)以上二例的賓語應是:
發(fā)弓箭而不中靶心、恭敬人而無實際行動。各例前后賓語的主動者都是同一的,其動作行為有先后之分,不能
顛倒。
2.3 主+謂+而+動
(42)chí@③蛙諫于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公孫丑下》5章)
(43)(孟子)諫于其君而不受。(《公孫丑下》12章)“諫于王”,向國王進諫;“諫于其君”,
向他的國君進諫。兩句的“不用”、“不受”的主語是國王、國君,賓語是諫的內容。這樣的句子也有轉折意
味,只是主謂賓的關系復雜一點罷了。
3.動+而+動
3.1 動+而+動
(44)(有欲為王而留行者,)坐而言。(《公孫丑下》11章)
(45)(以禮食,)則饑而死。(《告子下》)1章
(46)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
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盡心上》35章)以上諸例的結構無異,
仔細看卻不盡相同,(44)是單句,“坐”是“言”的狀語;(45)是個假設復句,“饑”是“死”的狀
語;(46)是一個并列復句,是說舜背著他父親逃走的事,“負”后省略賓語。因此“動+而+動”的形式
其內容還得從上下文去理解。
3.2 數(shù)(方位詞)+而+動
此類結構如“五十而貢”、“南面而征”,前者是作主語以“而”聯(lián)謂語,后者是狀謂間用“而”聯(lián)結,
例如:
(47)地方百里而可以王。(《梁惠王上》5章)
(48)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滕文公上》3章)
(49)(請野)九一而助,國中十一使自賦。(同(52))上例中的(47)(48)的主語中心詞
省略(國、土地),(49)的“九一”,是九抽一,非九分之一。以上諸例的數(shù)詞或數(shù)詞短語雖較復雜,“
而”用在里邊只是起強調作用,強調其前邊的內容。
3.3 不+動+而+動
這可說是“動+而+動”的變體,但也有特點。以“不”否定第一個動作,但又證明后邊的動作行為是前
邊動作行為的結果,用“而”來聯(lián)接,也是強調對其前邊動作的否定和后邊動作結果:
(50)學焉而后臣之,故不勞而王;……故不勞而霸。(《公孫丑下》2章)
(51)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盡心上》21章)“不勞而王”、“不言而喻”這樣的結構”似
曾相識”,是因為現(xiàn)代漢語中還保留這種表達方式!睹献印芬矊覍页霈F(xiàn)如“不稅(脫)冕而行”(《告子下
》、“君不得而臣”(《萬章上》)、“不遠千里而來”(《梁惠王上》)!岸焙蟮脑~可以動詞或名詞活
用為動詞。
3.4 動[①]+而+動[②]
本類型較少見,找到三例:
(52)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萬章下》1章)
(53)士未可以言而言,……;可以言而不言,……。(《盡心下》31章)顯然,第一個動詞作了狀
語(時間狀語)!捌溆泄τ谀,可食而食之矣”即“只要有功于你,可供養(yǎng)時就供養(yǎng)他好了!狈駝t便講不
通。
4.動+而+動+之
這類結構有幾種情況,從意義上看,有:
4.1 表連動的,如:
(54)出而哇之。(《滕文公下》10章)
(55)(今夫水,)搏而躍之,……激而行之,……(《告子上》2章)
(56)子歸而求之,(有余師。)(《告子下》2章)
4.2 表性狀的,如:
(57)然后從而刑之,(是網(wǎng)民也?)(《梁惠王上》7章)
(58)仰而思元,(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離婁下》20章)
(59)(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huán)而改之而不勝。(《公孫丑下》1章)
4.3 省略賓語的,如:
(60)不知而使之,(是不仁也;)(《公孫丑下》9章)
(61)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同(59))以上諸例中的“之”都是代詞作賓語,不可
缺。“知”、“委”后省了賓語。
從結構上看,有:
4.4 狀+而+動+之
(62)(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五旬而舉之。(《梁惠王下》)10章
(63)堯帥諸侯北面而朝之,(《萬章上》4章)
(64)雖然,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萬章上》3章)
(65)hū@④爾而與之,……蹴爾而與之,(《告子上》10章)
(66)焉得人人而濟之?(《離婁下》2章)
以上諸例中作狀語的有時間名詞、方位名詞、時間副詞、動詞和名詞重疊形式,與4.1的區(qū)別在于詞性
及動詞的及物與否。
4.5 動+賓+而+動+之
這一類結構有兩點:一是多并列復句,二是“而”表示的多為順承關系,如:
(67)名實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告子下》6章)(上:君主,下:百姓)
(68)(孔子)遭宋桓司馬將要而殺之,微服而過宋。(《萬章上》8章)(要:攔截,“要”賓語“
之”。)
(69)欲得不屑不潔之士而與之,是擐也。(《盡心下》37章)(“之”即“士”。)
(70)(民)將終歲勤動,不得以養(yǎng)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使老稚轉乎溝壑。(《滕文公上》3章)
(“之”,稅額)
4.6 主謂+而+動+之
這類結構包括三種情況:一是常式,即如“王往而征之”那樣,主語發(fā)出“往”和“征”的動作;二是變
式,如“越人關弓而射之”那樣,“關弓”作“射”的狀語(譯為“彎著弓”);三是如“師死而遂倍(背)
之”(《滕文公上》4章)那樣的主謂賓式,我杜撰為“不協(xié)調式”,“倍”的賓語是“師”,真主語(動作
行為的發(fā)出者)是許行!下邊再舉例:
(71)(周公)知而使之,是不仁也。(《公孫丑下》9章)(之:管叔)
(72)我得見秦王說而罷之。(《告子下》4章)
(73)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梁惠王下》7章)
4.7 動+賓+而+動+之
這類結構形式上與4.5相似,但其“之”卻只作助詞,如:
(74)孟子曰:“情學而詳說之!保ā峨x婁下》15章)
(75)盡心而為之,后必有災。(《梁惠王上》7章)
(76)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告子下》1章)(“色”:女色!俺帷,同“適
”義。)
5.動+賓+而+動+也
帶“也”的句式,“也”在句尾常有幫助判斷意義,《孟子》也不例外。但也不盡然,如:“何不使彼為
可幾及而日孳孳也?”(《盡心上》41章)(孳孳:同孜孜。)便是一般疑問語氣。又如:“千歲之日至可
坐而致也。”(《離婁下》26章!爸隆保@得。)是一般陳述語氣。有了“而”,語氣更重。
如果這樣分析,則可有4種結構。
5.1 表判斷(用“而”加強判斷語氣)
(77)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公孫丑上》2章)
(78)故二十取一而足也。(《告子下》10章)
(79)猶緣木而求魚也。(《梁惠王上》7章)
5.2 表陳述(用“而”加強陳述語氣)
(80)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萬章上》7章)
(81)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同(79))
(82)以兄弟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滕文公下》10章)
5.3 對疑問、反問語氣的強調
(83)曰:“奚而不知也?(《萬章上》2章)
(84)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滕文公上》5章)
(85)非予覺之而誰也?(《萬章上》7章)
5.4 否定語氣,用不用“而”很不一樣。
(86)求之與友而不可得也!保ā度f章下》7章)
(87)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不為也。(《告子上》10章)
(88)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也!保ā侗M心上》39章)
6.動+而+者……也
此類結構與“5.”有相似處,即可表判斷,但本組結構多為
復雜單句。細分之有:
6.1 “動+而+動+者……矣(也)”的判斷,如:
(89)(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離婁下》33章)
(90)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公孫丑下》4章)
(91)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離婁上》28章)
(92)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盡心上》19章)(正:端正。)
上述所舉諸例中,(89)“者”,句中停頓;(90)則是代詞;(91)句式稍異,先有主謂組成主
語再予判斷;(92)則將“而……者也”作為判斷謂語,跟其前各例不同(“而……者”作為主語)。
還有相同結構的否定判斷,如:
(93)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3章)
(94)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盡心下》13章)用“者也”作為判斷標志,如:
(95)謂夫莫之禁而弗為者也。(《盡心上》39章)
(96)是不待教而誅者也。(《萬章下》4章)
6.2 表陳述的短語,是句中主語,如:
(97)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公孫丑上》2章)
(98)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見之矣。(《萬章上》1章)
6.3 作解釋的短語,也是句中主語,如:
(99)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同(97))
(100)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滕文公下》1章)(枉:彎曲,直:伸直。)
以上所舉各句中既有“而”又有“者”,從意義上看已如上述,從音節(jié)協(xié)調上看似也不能少。從這里不難
看出漢字(詞)的音、義的表達作用了。
7.動+而+于+名
這是一種連接補充結構句式,又有3種形式。
7.1 表順承的補充關系,如:
(101)涕出而女于吳。(《離婁上》7章)
(102)請必無歸而造于朝。ā豆珜O丑下》2章)
(103)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于壑。(《滕文公上》5章)
(104)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離婁下》33章)
7.2 表情狀的補充關系,如:
(105)亦無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則可乎?)(《公孫丑下》8章)
(106)(今惡辱而居不仁,)是猶惡濕而居下也。(《公孫丑上》4章)
7.3 表轉折的補充關系,如:
(107)不傳于賢而傳于子,(有諸?)(《萬章上》6章)
(108)(以待后之學者,)而不得食于子。(《滕文公下》4章)
補充關系句子中的“而”不能少,即使表順承關系的如“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盡心上》15章)
、“我學不厭而教不倦也”(《公孫丑上》2章)的句子也不能少“而”。
8.主謂+而+主謂
這是一種復句性質的連接,又可分成5種來分析:
8.1 主[①]謂+而+(主[②])謂
(109)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于百姓。(《梁惠王上》7章)
(110)辛負來耜而自宋之滕。(《滕文公上》4章)以上所舉,“而”后的主語都隱含著,尤以(1
09)例,“功”是假性主語,真主語應是建“功”者,①②主語同一。
8.2 主謂+而+主謂
(111)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于我也。(《告子上》4章)(長:恭敬。)
(112)堯老而舜攝也。(《離婁下》4章)
(113)五谷熟而民人育。(《離婁下》4章)以上句式中,“而”兩頭各有主語,賓語情況也較復雜
,(111)的“之”即“彼”,(112)的賓語省略(政事)。
8.3 主謂+而+謂
(114)王顧左右而言他。(《梁惠王下》5章)
(115)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同上,3章)
(116)彼然而伐之也。(《公孫丑下》8章)
這一組例句似與“8.1”相同,但有一點小區(qū)別,即此處的主語都是顯性的,“8.1”有隱性主語;
本處都表示順承關系,“8.1”則不盡然;“而”前的謂語均有狀語性質。
8.4 主+而+謂
(117)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梁惠王下》5章)
(118)是天子而友匹夫也。(《萬章下》3章)
(119)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公孫丑下》3章)(貨:用貨幣。)
這種句子中的“而”用與不用不一樣,具有強調作用,又如“人幼而學,壯而行!
8.5 謂+而+主謂
(120)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梁惠王上》1章)
(121)驅猛獸而百姓寧;(《滕文公下》9章)
(122)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離婁下》32章)
以上諸例的“而”前的內容是條件,之后的內容是條件下的結果,(122)是假設條件下,其結果正相
反。因此,“而”也不可少。
二
《孟子》的“而”從句法功能,或從語用角度去分析,便大有話好說,如從一般角度即從其聯(lián)接的語用關
系看有7個方面:
1.并列關系
此類關系又可細分為:
1.1 完全并列,“而”用如“和”或不譯,如:
(1)我學不厭而教不倦也。(《公孫丑上》2章)
(2)如惡之,莫如貴德而尊士。
(3)(賢者)饔飧而治。(《滕文公上》4章)
(4)言近而指遠者。(《盡心下》32章)
以上“而”的左右成份都可互換,不影響表達。
1.2 一般并列,“而”相當“便”、“就”,如:
(5)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盡心下》25章)
(6)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公孫丑下》10章)
(7)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滕文公下》6章)(求其楚:要求他說楚國話。)
以上所舉“而”所連接的雖說并列,但不能更換位置,因其動作行為有先后之分,《孟子》中此類句子特
多。
1.3 強調關系,“而”沒有相當?shù)囊饬x,但不能少,如:
(8)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告子上》10章)
(9)陳相見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滕文公上》4章)
(10)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見孟子。(《滕文公上》5章)
(11)孟子曰:“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盡心上》20章)
以上舉例中之“而”如刪去,內容仍完整。其作用在于強調,(8)(9)二例中各有兩個“而”字,正
好作對照。強調的可或前或后,以強調前者為多,以突出言行事件。
2.遞進關系
此類句子中的“而”有“而且”、“又”的意思,如:
(12)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離婁上》28章)
(13)(有童子以黍肉餉,)殺而奪之。(《滕文公下》5章)
(14)遭宋桓司馬將要而殺之。(《萬章上》8章)
(15)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45章)
3.條件關系
此類句子有的釋為因果,如:
(16)五谷熟而民人育。(《滕文公上》4章)
(17)昔者王豹處于淇,而河
西善謳。(《告之下》6章)
(18)人能充無穿逾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盡心下》31章)
(19)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則聞而知之。(《盡心下》38章)
4.假設關系
此類有的釋義假設條件,有的則并入因果類(那么也具有假設意味。)如:
(20)居下位而不獲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離婁上》12章)
(21)(有作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韌(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盡心下》29章)
(22)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纂也,非天與也。(《萬章上》5章)
(23)而主癰疽與侍人瘠環(huán),是無義無命也。(《萬章上》8章)(侍人:宦官。)
“而”猶“如”,假設連詞,(20)(21)在句中,組成假設分句;(22)(23)則用在分句首
,似無“聯(lián)”可言,但考上文,在(22)中有“夫然后之中國踐天子位焉。”作了肯定,然后下文作假設,
因為舜在堯之子仍住在堯宮中時他仍“辟堯之子于河南”。(23)則是有人問孟子,孔子在衛(wèi)國時住何處時
孟子告訴他住在顏讎家中,這事有子路為證。
5.情狀關系
此類句子中的“而”聯(lián)結的兩邊有詞也有短語,多為動詞,次為方位、時間名詞、形容詞和擬聲詞,以此
對后邊的動詞或短語作情狀說明,如:
(24)如有不嗜殺人者,則天下之民皆引領而望之矣。(伸長脖子看他)
(25)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可以坐著推算了。)
(26)焉得人人而擠之?(一人一人地渡過溱水、洧水。)
(27)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萬章上》3章)
(28)hū@④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呼喝著給他食物。)
(29)bó@⑤然而生。(《告子上》7章)
(30)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盡心上》21章)(在天下的中央立國。)
(31)五世而斬。(《離婁下》22章)
6.轉折關系
此類句子,“而”不可少;如:
(32)狗彘食人而不知檢,途有餓莩而不知發(fā)。(《梁惠王上》3章)
(33)無恒產(chǎn)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梁惠王上》7章)
(34)舉一而廢百也。(《盡心上》26章)
(35)天下之士悅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憂。(《萬章上》1章)
(36)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而君之倉廩實,府庫充,……是上慢而殘下也。(《梁惠王下》
12章)以上轉折例中的“而”可譯成“卻”、“可是”、“但”;句中有的同一主語如(33),有的有兩
個主語如(32);有的是單句如(34),有的是復句如(36)。轉折有輕轉、強轉之分,前者如(35
),后者如(36)。轉折與否在一句中有二個以上“而”時最易分辨,(36)例便是。
呂叔老在談到“而”時說“比較難把握”,即在“文言用‘而’的地方,大多數(shù)在白話里不用連詞--就
是在文言里也往往可用可不用”[②]。既然如此,《孟子》里為什么用這么多的“而”字?“何處不可用或
可不用‘而’字”[③]?包含有“而”的句式及其表示的種種關系僅如我們上面所述的嗎?這兩項的回答應
是:需待繼續(xù)深入探索。一是既然古代也是可用可不用,那么為什么傳世至今的眾多名作中卻還用了那么多的
“而”?二是“而”與“則”是“同中見異”、“異中見同”,無論從句式角度還是從表示功能上看,“而”
字的順接和轉接,“則”是無從并比的[④]。但遺憾的是,就目前所見關于“而”的論述,從《經(jīng)傳釋詞》
、《經(jīng)詞衍釋》、《助字辨略》到《詞詮》、《古書虛字集釋》大多沿用一條軌跡:從詞義和句法分析,很少
從語義、語用角度去剖析,有的僅是羅列而少分辨。倒是《虛字說》(清·袁仁林著),文中有說:
而字之聲膩滑圓溜,有承上起下之能,有蒙上輥下之情,惟其善輥,故不拘一處,無乎不可,一切去來、
起伏、出入、周折、反正、過接,任其所輥無滯。
用法大約有四:凡上下截,同類相引,則遞輥向前,有又字意。凡上下截兩般相反,則曲輥捩轉,有然字
意。凡上下截一理并舉,則平輥齊來,有直接之乃字意。凡上下截一意相因,則順輥直下,有因字意。他把四
類簡稱為遞輥(猶如“驛遞”)、曲輥(猶如“曲路轉角行也”)、平輥(猶如“橫擔平挑”)和順輥(“便
如順流直瀉也”),簡潔形象。今天,呂叔湘先生的《文言虛字》(1944年出版)講“而”也強調了“而
”的語用意義,并提出了十分有價值的問題,可惜此后對“而”的探討展開不夠。今天,對“而”字的有見地
的探討似嫌不足。這是客觀事實。
現(xiàn)在回過來看《孟子》的“而”。我們認為只有把句法結構和句法功能結合起來討論“而”才有價值,例
如講“而”的并列關系,其中“強調關系”中的“而”看似可用可不用,但除出現(xiàn)在“動+賓+而+動+賓”
中之外,又出現(xiàn)在“主謂+而+動+賓”的句式中,如“二”之(19)(21)二例,它確實讓你體會到“
而”的用與不用很不一樣。這是一。二,用不用“而”,除有假設意義的用作“如”因音近等原因外,其余各
種關系如離開了上下文、離開了語境來分析便無多大意義。因為“而”是一個連接虛詞,用不用都是由表達的
需要不需要來決定的,誠如《虛字說》的遞輥等四種用法,反映了“而”的基本用法(書中舉例為:“學而時
習之!保ㄟf輥”、“淡而不厭!保ㄇ仯、“無極而太極!保ㄆ捷仯、“服膺而弗失!保樰仯。
《孟子》的“而”大致亦可作如此歸納。例如:
(1)殺而奪之。(又)
(2)不仁而在高位(《離婁上》1章)(卻)
(3)抑亦立而視其死與?(《公孫丑下》4章)(可不譯)
(4)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盡心下》36章)(因而)
上邊四個例句十分清楚地告訴我們:“而”確實需要,(2)(3)例刪去了“而”,勉強說得過去,但
破壞了句子原意,還是要有“而”。因此“可有可無”說只能從現(xiàn)代漢語角度來理解,我們講“而”的對象是
古漢語,尤其是先秦漢語。這一點,《虛字說》應是從語義、語用角度說“而”的先軀;楊伯峻先生的《古漢
語虛詞》中關于“而”的闡說,為我們提供了很有價值的內容(如講主謂間用“而”可以加重語氣,狀謂間的
可以緩和句讀等);而呂叔湘先生的《文言虛字》(1944年初版),是從語用角度分析,為從嶄新角度分
析“而”開了先河。從1700年左右面世的《虛字說》到呂叔湘的《文言虛字》的二百多年間,“而”字研
究還是有相當成就的,但大部分未跳出《詞詮》的研究路子。
注釋:
①②③呂叔湘《文言虛字》,1959年4月新一版。
④《文言虛字》說,“而”和“則”表現(xiàn)在順接、轉接上顯然有別,有的只能用“而”不能用“則”,如
“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見識既高,而學力又足以副之!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紅去工加珍去王
@②原字阝加厄
@③原字蟲加低去亻
@④原字口加虎改幾為乎
@⑤原字氵加勃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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