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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翻譯的原則
摘 要: 抽象的標準如“善譯”和“化境”是不可實現(xiàn)的理想,與其取法不可實現(xiàn)的理想,毋寧提出切實具體的要求作為翻譯的基本原則:1)信守原文的內(nèi)容意旨;2)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3)切合原文的語體語域。關(guān)鍵詞: 信守內(nèi)容意旨;遵從譯語習慣;切合語體語域
Abstract: Transmigration, an abstract whole at large, is too good to be practical and such concrete subwholes under “good translation” as fidelity to the source-language text in content and intention, grammatical normality, and lexical appropriateness are more workable as cardinal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Key words: fidelity; grammatical normality; lexical appropriateness
翻譯是把一種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具體說來,就是“換易言語使相解也”。①但是,如何用另一種語言文字把一種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意義表達出來?“換易言語”之后是否能“相解”?“相解”的程度如何?這些問題歸結(jié)起來無疑就是:翻譯的標準是什么?翻譯的方法應(yīng)如何?
嚴復(fù)是中國近代第一位系統(tǒng)介紹西方學(xué)術(shù)的啟蒙思想家,在介紹西學(xué)的同時提出了翻譯的標準 — “信、達、雅”,對中國現(xiàn)代的翻譯實踐和理論研究影響巨大,“相信只要中國還有翻譯,總還會有人念‘三字經(jīng)’!”②
雖然嚴復(fù)持論有故,但認真審視不難發(fā)現(xiàn),“信、達、雅”實質(zhì)上既不是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抽象標準,也不是具有切實指導(dǎo)性的具體標準,“從純理論的角度講,把信、達、雅并列起來作為翻譯標準是具有邏輯缺陷的,因為這似乎意味著:原文不達,也可以故意使之‘達’;原文不雅,也可以故意使之‘雅’。那么,這樣和‘信’字,豈不自相矛盾?”③
《論語·雍也》說“質(zhì)勝文則野,文勝質(zhì)則史”,意謂樸實的內(nèi)容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樸實的內(nèi)容又未免虛浮?鬃犹岢拔馁|(zhì)彬彬”,反對浮華的辭藻,所以說“辭達而已矣” — 言辭足以達意就可以了!稜栄拧沸蝾}下疏說:“爾,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薄墩撜Z·述而》說“子所雅言,《詩》、《書》、執(zhí)禮,皆雅言也”,其中的“雅言”是指區(qū)別于各地方言的“諸夏的話” — 標準語,相當于現(xiàn)在所說的“普通話”。但是,嚴復(fù)的“雅”指的不是“利俗文字” — 大眾的語言,而是“漢以前字法句法”。為了掩蓋“達”的矛盾,嚴復(fù)在“暢達”(如“顧信矣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和“表達”(如“題曰達旨,不云筆譯”)之間周旋,取便發(fā)揮,借“辭達而已”求“信” — “為達即所以為信也”,借“言之無文,行之不遠”求“雅” — “信達之外,求其爾雅”。不難看出,嚴復(fù)的邏輯是:要“信”則必須“達”,要“達”則必須“雅”,換言之,“雅”是“達”的條件,“達”是“信”的條件,“為達”最終成了“求雅”的借口:“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用利俗文字則求達難。”
與“并世譯才”的林紓相比,嚴復(fù)所譯的書總共不過八九種,而在其所譯的這八九種書中,只有《群學(xué)肄言》、《原富》、《群己權(quán)界論》和《社會通詮》四種“略近直譯,少可譏議”,④此前“題曰達旨,不云筆譯,取便發(fā)揮,實非正法”,⑤此后“中間義忄旨 ,則承用原書;而所引喻設(shè)譬,則多用己意更易。蓋吾之為書,取足喻人而已,謹合原文與否,所不論也”。⑥嚴復(fù)雖然提出“信、達、雅”,但他本人并未完全履行。
嚴復(fù)是在譯介西學(xué)的時候提出“信、達、雅”的,因此“信、達、雅”作為翻譯的標準完備與否,必須結(jié)合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來審視,不能簡而單之地就事論事,從而忽視嚴復(fù)“辛苦辶多譯之本心”。
嚴復(fù)“竊以謂文辭者,載理想之羽翼”。⑦于是,從“達”來看,洋務(wù)派和傳教士翻譯的書“不合師授次第”,“不合政學(xué)綱要”,有!爸袑W(xué)為體,西學(xué)為用”的目的,因而“非命脈之所在”。相比之下,“新西學(xué)”的命脈之所在則是“維新”,即運用進化論、天賦人權(quán)來反對天命論、君權(quán)神授論,用自然科學(xué)、機械唯物論來論證無神論,從而“開民智,強國基”。正是“于自強保種之事”,嚴復(fù)才“反復(fù)三致意焉”。從根本上說,嚴復(fù)的“辛苦辶多譯之本心”是“取便發(fā)揮”,其所謂“達旨”是“旨”在“達”資產(chǎn)階級民主主義理論的“民權(quán)平等之說”、“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自由主義與功利主義學(xué)說和自然科學(xué)及其方法論。
從“雅“來看,嚴復(fù)以“雅言”來“達旨”是“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因為當時的白話遠未成熟,飽讀先秦詩書,受古文的熏陶而成積習,搖頭晃腦地讀起古書來連平仄也都留心的老夫子大抵不常接觸“利俗文字”,對“利俗文字”的運用不像對古文的運用得心應(yīng)手,但又要翻譯,不得已就只能在“利俗文字”和“古文”之中擇取后者了,不僅翻譯的時候,甚至在日常寫作中,大概也會覺得用“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更重要的是,作為復(fù)古的維新改良派,嚴復(fù)的翻譯所針對的讀者是操“雅言”的士大夫階層,為了使他們能夠看自己所譯的書,最好的辦法莫過于先用“雅言”來吸引他們,借“雅”以破啟錮閉,從而使頑固保守的士大夫階層樂于接受西方學(xué)理,正如嚴復(fù)在其《與梁任公論所譯〈原富〉書》中所言:“吾譯正以待多讀中國古書之人”,“若徒為近俗之辭,以便市井鄉(xiāng)僻之學(xué),此于文界,乃所謂凌遲,非革命也!币徽Z道破天機!嚴復(fù)的“雅”誠可謂用心良苦:從表達形式入手,使士大夫們認為“足與周秦諸子相上下”而最終“傾倒”。當然,嚴復(fù)畢竟是帶有復(fù)古思想的維新改良主義者,后來又淪為保守派,不懂得“利俗文字”是歷史的必然,更不懂得“利俗大眾”是歷史的推動者。
單純從翻譯標準的角度審視,“若是全盤而真實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連它的文字的風格、神韻都傳達了出來,則不但‘順’沒有問題,就是所謂‘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話)也沒有問題!拧ⅰ_’(順)、‘雅’三字,實在作到一個‘信’就都有了!雹鄰倪@個意義上說,嚴復(fù)的“信、達、雅”在邏輯上確實“先天不足”。
早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馬建忠(1845-1900)就在其《擬設(shè)翻譯書院議》中對翻譯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提出了“善譯”的標準:
夫譯之為事難矣,譯之將奈何?其平日冥心鉤考,必先將所譯者與所以譯者兩國之文字深嗜篤好,字櫛句比,以考彼此文字孳生之源,同異之故,所有相當之實義,委曲推究,務(wù)審其音聲之高下,析其字句之繁簡,盡其文體之變態(tài),及其義理粗深奧折之所由然。夫如是,則一書到手,經(jīng)營反復(fù),確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寫其神情,仿佛其語氣,然后心悟神解,振筆而書,譯成之文,適如其所譯而止,而曾無毫發(fā)出入于其間,夫而后能使閱者所得之益,與觀原文無異,是則為善譯也已……。
在這段文字中,馬建忠不僅指出了“善譯”的條件 — 自如駕馭“所譯者與所以譯者兩國之文字”的能力,而且指明了“善譯”的過程 — “一書到手,經(jīng)營反復(fù),確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寫其神情,仿佛其語氣”。對原文能夠達到“心悟神解”的程度,翻譯起來就自然能夠“振筆而書”,“譯成之文”就自然能夠成為“善譯”了 — “無毫發(fā)出入于其間,夫而后能使閱者所得之益,與觀原文無異!
馬建忠的“善譯”,一言以蔽之,即是“信” — 從內(nèi)容意旨到風格效果無所不信,較諸嚴復(fù)的“信、達、雅”則更具高度抽象的概括力,使“直譯”、“意譯”和“信、達、雅”在“無毫發(fā)出入于其間……與觀原文無異”中得到了統(tǒng)一。如果說“直譯”是為了“信”而“意譯”是為了“達”的話,那么,既然譯者已經(jīng)“確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寫其神情,仿佛其語氣”,并達到了“心悟神解”的程度,“信”自然就不會成為問題;既然譯者已經(jīng)“考彼此文孳生之源,同異之故,所有相當之實義,委曲推究”,又“審其音聲之高下,析起其字句之繁簡,盡其文體之變態(tài),及其義理精深奧折之所由然”,則“達”自然也不會成為問題。同時,以譯者能夠“摹寫其神情,仿佛其語氣”為前提,原文“雅”,“譯成之文”則定然不會“俗”,反之,原文“俗”,“譯成之文”也定然不會“雅”。
馬建忠的“善譯”無疑就是翻譯的最高境界,無論是奈達的“等效”,還是傅雷的“神似”,抑或錢鐘書的“化境”,均未跳出“善譯”的圈子。然而,在實際翻譯活動中如果采用“善譯” — 或者“等效”、“神似”、“化境” — 作為標準去衡量譯文,可以斷言,沒有任何譯文能夠“達標”,因為“徹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實現(xiàn)的理想”⑨。雖然高標準是為了嚴要求,但是既然“法乎其上”最終也只是“僅得其中”,那么與其取法“不可實現(xiàn)的理想”毋寧提出切實具體的要求作為翻譯的基本原則:1)信守原文的內(nèi)容意旨;2)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3)切合原文的語體語域。
有人偏重“精心的再創(chuàng)造”,視翻譯為藝術(shù);有人偏重“一定的客觀規(guī)律”,視翻譯為科學(xué)。但是,不管視為藝術(shù),還是視為科學(xué),翻譯的根本任務(wù)即在于“傳真”,譯者不能充當“說謊的媒婆”,⑩否則就會怨偶無數(shù)。翻譯無非是用新瓶子裝舊酒,雖然瓶子 — 語言文字類型 — 換了,但是酒 — 內(nèi)容風格效果 — 卻不能變。
翻譯必須“忠實”,這是共識。但是,“忠實”什么?“忠實”的應(yīng)該是原文的內(nèi)容意旨和風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語言表達形態(tài)。如果斤斤于原文的語言表達形態(tài),譯文無疑就會“異彩紛呈”,因“隔閡”而不“合格”。譯文的語言表達如果連“貫通”都做不到,讀者還怎么去“融會”?結(jié)果又怎么可能“與觀原文無異”?語言文字類型不同,語言表達習慣也就大不相同。
吳巖出其《從所謂“翻譯體”說起》中針對操漢語的譯者將外語譯成漢語的情況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翻譯體”的實質(zhì):一些譯者“一條腿走路”,“未能辯證地對待兩種語言文字”,譯文“是外國化了的中文”,未能“忠實地融會貫通地把原作翻譯和表達出來”。葉圣陶稱自己“不通一種外國語,常常看些翻譯東西”,在《談?wù)劮g》一文中坦言“正因為不通外國語,我才要讀譯本呢”,揭示出這樣一個淺顯的道理:“別人不懂外文,所以要請教你譯;如果大家懂得,就不必勞駕了。”正是憑著“不通一種外國語”的“外行”眼光,葉圣陶才看到并指出了問題的實質(zhì)。葉圣陶的核心思想是反對“死翻”。“死翻”,一言以蔽之,就是“用中國字寫的外國話”!案鞣N語言的語言習慣都是相當穩(wěn)定的”,“既然是兩種語言,語法方面,修辭方面,選詞造句方面,不同之處當然很多”,“同樣一個意思,運用甲種語言該怎么樣表達,運用乙種語言該怎么樣表達”,不能“死翻”,即便“接受外來影響”,也“要以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為條件”。據(jù)葉圣陶想,“翻譯家是精通兩種語言的人,也就是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來表達的人”,反觀之,“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來表達的人”才算是“精通兩種語言的人”,“精通兩種語言的人”才能成為“翻譯家”。葉圣陶的意思是:“死翻”者自然成不了“翻譯家”,之所以成不了“翻譯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精通兩種語言,不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表達,而不精通兩種語言,不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表達,最終結(jié)果就只能是“死翻” — “用中國字寫的外國話”。
吳巖以“內(nèi)行”的眼光審視“外國化了的中文”,站在“辯證地對待兩種語言文字”的思想認識高度來批語“翻譯體”,指出:“根據(jù)中國語言文字的特點,忠實地融會貫通地把原作翻譯和表達出來”。葉圣陶以“外行”的眼光旁觀“用中國字寫的外國話”,立足于“精神兩種語言”的基本條件來批評“死翻”,指出:“各種語言的語言習慣都是相當穩(wěn)定的,咱們接受外來影響要以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為條件”。吳巖與葉圣陶二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觀點卻完全一致:“根據(jù)中國語言文字的特點”并“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吳巖和葉圣陶所針對的是操漢語的譯者將外語譯成漢語的情況,主張譯文要“根據(jù)中國語言文字的特點”,要“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若就“所譯者”和“所以譯者”而言,吳巖和葉圣陶的主張無非是: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
每門語言都各有其不同的語體,而不同的語體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雖然每門語言的大部分詞語適用于各種語體,但是不少詞語只用于某些特定的語體,有些詞語只見于書面語,有些詞語只用于某些特定的語體,有些詞語只見于書面語,有些詞語只用于口語。同時,交際身份、交際場合、交際內(nèi)容以及交際心理不同,遣詞造句均會有所不同。就翻譯而言,了解并掌握“所譯者”和“所以譯者”兩門語言中口語與書面語、正式語體與非正式語體之間的差異,進而在遣詞造句上不僅“合意”而且“合宜”,當裨益匪淺。一般來說,原文用的是書面語體,譯文則不能用口語語體;原文用的是口語語體,譯文也不能用書面語體;原文非常正式,譯文則不能不正式;原文不正式,譯文也不能非常正式。雖然一門語言中的基本語法和詞匯是操該語言的大多數(shù)人都懂得并使用的,屬于“共同核心部分”(common core),然而不同的行業(yè)有不同的“行話”,不同的專業(yè)有不同的“術(shù)語”。譯文應(yīng)該是個統(tǒng)一的整體,譯文既不能口語與書面語糅雜,更不能“方言”與“雅言”紛呈。總之,翻譯的時候,譯者必須關(guān)注原文及譯文遣詞造句的“語域”(register),使譯文不僅在語義上“合意”,而且在語用上“合宜”(appropriate)。
據(jù)張中楹《關(guān)于翻譯中的風格問題》一文載,有個美國人翻譯《論語·雍也》時最終將孔子發(fā)誓說的“天厭之”譯成了“God damn it”!用“God damn it”來譯“天厭之”雖然在語義上“合意”,但在語用上卻不“合宜” — 即便“心里著慌,口里發(fā)誓”,“文質(zhì)彬彬”的孔夫子也決不可能來一句美利堅“國罵”。由此可見,譯文除了信守原文的內(nèi)容意旨、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之外,還必須切合原文的語體語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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