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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人格的培育與德性的養(yǎng)成
道德人格的培育與德性的養(yǎng)成孫偉平
。ㄖ袊鐣茖W院哲學研究所,北京100732)
[摘要]在人類的整個精神世界中,道德人格是以形成良好的道德習慣為標志的。培育一種健全的道德人格,能夠促使人對道德的追求和選擇,從而形成一種人的自主、向上、嚴肅、負責的態(tài)度,并自覺“慎獨”,做有理想、守德性的道德新人。一個具有成熟、健全人格的人必定是一個社會人格與自我人格統(tǒng)一的人,一個自覺高標準要求自己和不斷提高自己人格的人,就一定是具有德性人格的道德新人。
[關鍵詞]道德;人格;德性
[中圖分類號] B82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1-4799(2012)06-0001-04
在人的整個精神世界中,促使一個人有德性、講道德的最深沉、穩(wěn)定的力量,是人格的尊嚴。同道德、法律規(guī)范相比較,道德人格是更深層、更基礎的道德意識。在社會生活中,現(xiàn)實的道德、法律規(guī)范不僅是多元的,而且是多層次、多樣化的,如果僅就規(guī)范講規(guī)范,常常不勝枚舉、掛一漏萬、陷于被動。而如果養(yǎng)成了一種健全的道德人格,人們就會對道德選擇和追求有一種自主、向上、嚴肅、負責的態(tài)度,并通過實踐鍛煉、培養(yǎng)出獨立的判斷和選擇能力,從而自覺“慎獨”,做有理想、有德性的道德新人。
“德性完善與人格完善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基于此,養(yǎng)成一種健全的道德人格,人們就會對道德選擇和追求有一種自主、向上、嚴肅、負責的態(tài)度,并通過實踐鍛煉、培養(yǎng)出獨立的判斷和選擇能力,從而自覺“慎獨”,做有理想、有德性的道德新人,為此,我們不妨結合江暢教授的新著《德性論》,談談道德人格與德性的養(yǎng)成問題。
一、道德人格的培育
“人格”(personality)一詞源自拉丁文“persona”,它的原意是“面具”。這里的“面具”不是用作裝扮一個人物身份的情節(jié)設計,而是用來代表那個人物或使那個人物典型化的慣例或程式。在《羅馬法》中,人格是指具有法律權利、義務的主體,即具有公民身份的人。這使人格具有一定的法律意義,它不是指人本身的自然狀態(tài),而是人的一種社會象征。后來,人格進一步引伸為一個人的慣常的行為模式,即人的個性化特征(當然,這也是有依據(jù)的,如personality一詞的漢語直譯就是“個性”)。
今天我們所謂的“人格”,指涉十分廣泛,含義極其復雜。概而言之,它大致包含如下兩個方面的含義:
一方面,任何人都會形成其人格,甚至每個人的“人格具有獨特性或不可替代性”。人格表明一個人心理上的成熟,是一個人相對穩(wěn)定的個性品質表現(xiàn),為個人自身提供了一貫的思維和行為模式。從該意義上說,一個人的人格意識,實際上是他對自己“是不是一個人”、“是一個什么樣的人”、“愿意做一個什么樣的人”的自我定位與自我選擇。它構成了一個人的“內在人格”或自我人格。當然,“內在人格要素”比較復雜,大體包括觀念、知識、能力和品質四個方面,“雖然它們是人各具有的,但觀念正確與否、知識是否豐富、能力是強是弱、品質是否優(yōu)良共同規(guī)定著一個人的真實人格。人們在這些要素方面的差異決定著人們人格的差異”。這其中包括多方面的品質和能力,如基本的認識和分辨能力,能夠對行為后果做出較準確的預見;對事物和人際關系有正常反應,能夠獨立處理個人生活問題和相關社會性問題;有自制力,可以調節(jié)自身情緒,可以控制自我的行為,具有起碼的公共道德觀念、法律意識和行為自律,等等。如果一個人在這些方面沒有自己的定位和選擇,或者雖然有,但自己并不能始終保持、清醒意識,則可稱之為“缺少人格意識”,或者“缺少自我人格”。
另一方面,人格所代表的一個人的慣常行為模式,是一個人在社會中的獨特呈現(xiàn),是他人和社會了解、判斷這個人的根據(jù),因而人格又具有社會性,具有社會歷史意義。這是一個人的“外在人格”或社會人格。實際上,人們是通過社會人格來了解、預測和評價一個人、形成對于一個人的形象的。當然,其中包含了用社會共同的或通行的標準進行了解、預測和評價。例如,對于一個人的言行表現(xiàn),如果大家感到他沒有一定之規(guī),在做人的基本原則、大是大非面前沒有“常性”,如同變色龍一般“不靠譜”,就會認為他尚未形成自己獨立的人格,或者說做人“缺乏人格”;如果一個人的表現(xiàn)雖有一定之規(guī),但所遵守之規(guī)卻與正常的、社會公認的規(guī)則明顯相悖、激烈沖突,如只是一門心思追求權位和名利,不講良心和誠信,沒有起碼的羞恥感和榮譽感,沒有基本的民族尊嚴感和愛國之心,等等,那就可說是人格低下、卑劣。
一個成熟的具有健全人格的人,是能夠將上述“內”、“外”兩方面的人格、即自我人格和社會人格統(tǒng)一起來的人,亦即將“人類的共同規(guī)定性與個人區(qū)別于任何其他人的獨特自我規(guī)定性”之類“共性與個性”統(tǒng)一起來的人,亦即既有自己的選擇和追求,又能夠使自己的選擇、追求與他人、社會的發(fā)展保持一致,并且善于根據(jù)他人和社會的反映及時把握和校正自己的人。
二、德性的養(yǎng)成
尊重人們多樣化、個性化、差異化的人格,是一個社會成熟、發(fā)達、寬容的表現(xiàn)。應該意識到,“按照人格個性化的要求,人不應該追求統(tǒng)一或同一的人格,社會要防止所有人的人格趨同,防止使所有的個人統(tǒng)一于一個刻板的模式。人格的個性化是人性的自然傾向,也是人格健全和完善的條件和標志”。當然,并非所有個性化的人格品質都會得到社會的認可或者首肯,都值得稱道或者贊賞。實際上,不同的人格之間往往存在著差異、對抗、甚至沖突。有些人人格高尚,胸懷寬廣,光明磊落,兢兢業(yè)業(yè),始終如一;(社會學論文 www.htc668.com)有些人人格平庸,胸無大志,目光短淺,隨遇而安,得過且過;有些人人格低下,目的不純,心理陰暗,行為猥瑣,卑鄙齷齪……由于“人格形成變化是在環(huán)境特別是社會環(huán)境中實現(xiàn)的,因而人格形成變化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社會化的過程”,因而我們應該關注社會進步,營造昂揚、向上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努力促使廣大公眾棄惡揚善,追求高尚、獨立的理想人格,做有德性之人。
具體到個人來說,則應該投身具體的歷史的社會生活實踐,立足如下幾個方面培養(yǎng)自己的高尚人格和德性。
首先,人格的養(yǎng)成以對自我的認識和要求為前提。只有對自我有明確意識的人,才可能有成熟、穩(wěn)定的人格表現(xiàn)。“在人格中和在人格塑造的過程中,自我意識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人格形成的前提,并標志著人格形成的水平”。當然,“認識自我”是一個公認的哲學難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的。在社會生活中,有些人一生之中渾渾噩噩,稀里糊涂,對自我毫無所知或知之不多,甚至自我異化、心理變態(tài),而且缺乏應有的反省、反思和批判意識。他們既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更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或者說自己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這種缺乏自我意識的人的人格往往處于一種不健全的狀態(tài)之中,甚至處于一種極度萎縮、亟待開發(fā)的狀態(tài)之中。一個人如果要養(yǎng)成健全的人格,必須走出自我認識的這種混沌、無知和迷惘狀態(tài)。
其次,人格的養(yǎng)成源于人對自身人性的清醒洞察,對自己做人宗旨和使命的深刻意識!叭酥砸茉烊烁瘢瑲w根到底是人本性的要求,是出于自己更好生存的需要”。人之為人在于他能夠改變他的純粹自然天性,在有限的生命過程中不懈追求,成就他的理想和事業(yè)。而對人格的執(zhí)著追求和自我把握,則表現(xiàn)為人的尊嚴,體現(xiàn)出生命的意義。功利主義者密爾說:“寧可做一個不滿足的人,也不做一頭滿足的豬;寧愿成為不滿足的蘇格拉底,也不愿成為一個滿足的白癡!背燥柡茸阏旌ㄋ呢i總是十分滿足,甚至可以稱得上“幸!,但是,豬的生活和“幸福”卻為有人格有尊嚴的人所不恥。正是人格和尊嚴使人擺脫了純粹動物的世界,從而執(zhí)意地追求人生的意義,不懈地追求人生的更高價值,不斷地提升和超越自我。正因為此,曾經(jīng)混沌一體的動物界永遠只能遙望人類高大、偉岸的背影了!
再次,人格是人的精神力量的凝結,與一個人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并不存在確定的關聯(lián)性。我們不難在社會生活中發(fā)現(xiàn)這樣的例子:有的人身處順境,養(yǎng)尊處優(yōu),卻只想保全自己的權位,缺乏敢做敢當、積極有為的心態(tài),這樣的人格或許稱之為“位格”更合適;有的人“富得流油”,腰纏萬貫,卻“有奶就是娘”,奢侈浪費,不問是非對錯,不知善惡榮辱,這些人的人格往往只是“錢格”——金錢奴仆型的人格。當然,這里并不是說,有權或有錢的人就必然沒有人格,或者要有健全的人格就必須遠離權位、錢財。其實,是否能夠正確對待權力和錢財,是否能夠理性駕馭權力和錢財,往往是現(xiàn)代人面臨的一場嚴峻的考驗,人們所交的答卷往往是展示其人格的重要表征:一個有權或有錢的人,不應該為了權力或金錢而迷失自己,喪失自己的人格和尊嚴;同樣,一個沒有權或錢的人,也不應該自我矮化,自慚形穢,妄自菲薄,被權力或金錢“打倒”。這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都只能算是被權力或金錢所異化了的人。令人欣慰的是,社會狀況并非像有些人想象、詛咒的那么“一團糟”,那么一無是處。在社會生活中我們也不難發(fā)現(xiàn),有些人過著非常簡樸的生活,卻具有充實的精神世界,一直在默默地努力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有些人身處惡劣污濁的環(huán)境,但也能潔身自好,不同流合污,“出污泥而不染”……這些人的人格是完整、健全和高尚的。至于咀嚼歷史,我們更是能夠發(fā)現(xiàn),中華民族曾經(jīng)涌現(xiàn)出許多具有偉大人格的人,甚至理論上也有精辟的歸納和概括,如孟子主張大丈夫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陶淵明主張應“不為五斗米折腰”,這被后人稱為“大丈夫人格”;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則是志士仁人型人格的特征;顧炎武提出,在國家民族利益面前,要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自主意識和主動精神,從而鮮明地表達了一種社會主人觀念和人格品質……正是這些閃耀著人性光輝的高尚人格,構筑了魯迅所謂“中國人的脊梁”、“民族的自信”。
一個人培養(yǎng)健全人格的過程,是與他在心理、認知、社會等各方面走向成熟的過程相伴隨的。因而一旦培養(yǎng)起健全的人格,他就會有行動的一貫準則和做事的標準,能夠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做出正確的合理的選擇。從這一意義上說,培養(yǎng)健全的人格是非常基礎的德性修養(yǎng)。如果沒有相應的人格基礎,所謂的德性修養(yǎng)就可能如無源之水,如沙灘建樓,不是收效甚微,就是做表面文章。深刻反思中國傳統(tǒng)道德,我們會發(fā)現(xiàn)一個非常重要的缺陷,即“重人倫規(guī)范,輕人格塑造”。傳統(tǒng)道德往往更多地注重道德規(guī)范的制定和遵守,很少鼓勵、歡迎、甚至允許人們探討為什么要這么做,不大注意尊重人們的道德人格,不善于把它同培養(yǎng)健全的道德人格、同鍛煉正確地進行道德選擇的能力結合起來。例如,為了達到某種近期的明顯的效果,往往采取簡單粗暴的方式;生硬地要人遵守這遵守那,卻很少以平等的身份與人一起思考為什么應該這樣做的道理;在用各種規(guī)范來指責或褒揚人的行為時,往往不注意個人的個性和選擇權力;等等。典型的例子是,規(guī)范者往往對被規(guī)范者(包括家長和老師教育孩子時)說:“這是祖宗傳下來的,自古如此”;“叫你這樣就這樣,不要多問”;甚至毫不講理地命令:“你必須這樣!”“你給我如何如何!”……而不注意從被規(guī)范者本身的實際出發(fā),不注意培養(yǎng)人們進行道德選擇的能力,從而傷害了人們的道德人格意識。甚至,道德有時會成為管理、教育者好用、適用的“工具”、“利器”。這有意無意地是在培養(yǎng)某種被動型、依賴型、甚至強迫型的道德人格,從而可能導致人們道德上的非自覺性,人們的道德表現(xiàn)往往是“做”給別人看的,而不是發(fā)自內心的一種道德自覺。這樣做雖然可以見效于一時,但從長遠看,必會養(yǎng)成麻木、脆弱、甚至虛假、逆反的道德人格。由于人格不健全,德性上并不過硬,一些人往往當面一套,背后一套,表現(xiàn)為“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假道學。也正因為此,德性的養(yǎng)成應該以道德人格的塑造和健全為核心,旨在造就獨立、自主、負責的有德之人。
最后應該說明的是,人格和尊嚴不是先天就有的,人的德性也不是與生俱來的,它們都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人后天自我發(fā)展、自我創(chuàng)造、自我完善的結果。這正如江暢指出的,“人格是塑造的結果”,“個人是自己的作者”。“在人格獲得的過程中,雖然環(huán)境、教育等因素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最終的決定因素還是在于個人自己的活動和作為。人格是個人自己塑造的,是通過自己有作為的活動塑造的”。當然,人格和德性的養(yǎng)成關注的,主要不是一個人所取得的成就本身,不是蓋棺論定的“結果”,而更多地關注人們“做事”、“做人”的過程。過程即是人的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在談論人格和尊嚴的時候,應該運用歷史觀點和過程思維,反對簡單地“唯結果論”,“以成敗論英雄”。例如,我們不要僅僅盯著一個人最終是否權高位重、聲名顯赫等,更重要的是看他“持續(xù)地學習、實踐和鍛煉即不斷地進行人格修養(yǎng)”的人生過程。如果一個人目的純正、腳踏實地、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他就是在履行做人的責任,維護做人的尊嚴,培養(yǎng)做人的人格。當他與人交往時,就可以贏得人們的信任和尊重;當他的生命“謝幕”時,他對自己的一生就可以問心無愧。一個人即使不能像馬克思、愛因斯坦做出那么偉大的貢獻,但就是做“蠟燭”也可以發(fā)出照亮自己和他人的燭光,做“螺絲釘”也能獲得作為勞動者的尊嚴。絕大多數(shù)普通人,一生中可能鮮有驚天動地的偉業(yè),也可能難有改變世界的杰出發(fā)明,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他是一個道德上平庸的人,一個歷史上可有可無的人,一個人格沒有任何尊嚴的人。只要一個人能夠以更高的標準要求和鞭策自己,腳踏實地地投身火熱的學習、生活和工作實踐,持之以恒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就能夠在平凡的生活和工作中,將自己塑造成為一個人格高尚、有價值、有尊嚴的人,一個獨立自主、責權利意識相統(tǒng)一、具有德性的道德新人。
三、結論
道德人格是以形成良好的道德習慣為標志的。塑造道德人格對于一個成熟的具有健全人格的人來說,將自我人格和社會人格統(tǒng)一起來,加以身體力行,形成道德認識,修身明德,并在這個意義上形成“個性”與“共性”的統(tǒng)一,就能夠培養(yǎng)道德情感,形成道德信念,指導道德行為,在實踐中實現(xiàn)“慎獨”。作為人存在的精神形態(tài),德性在意向、情感等方面展現(xiàn)為善的定勢,同時又蘊含了理性辨析的能力及道德認識的內容,它為道德實踐提供了內在的根據(jù)。道德人格的培育離不開規(guī)范,而規(guī)范的實現(xiàn)又是德性養(yǎng)成的表現(xiàn)形式。德性的養(yǎng)成以個體的潛能為內在根據(jù),以善為指向,不斷追求真和美,就能夠塑造一個個德性之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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