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教育”心得體會
當前,全國公安機關正在開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實事求事的思想路線教育、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的法制教育。應該說在公安機關范圍內進行如此大歸模的集中思想教育活動還是第一次。公安部黨委認為“三項教育”非搞不可的必要性在于:公安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決定了我們必須有針對性地、相對集中地開展“三項教育”,貫徹落實中央的指示精神,如期實現(xiàn)隊伍建設三年奮斗目標,要求我們必須通過開展“三項教育”,努力提高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zhí)法水平,試點工作的實踐充分表明,開展“三項教育”是提高廣大民警思想覺悟、解決隊全中存在突出問題的有效措施。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項的重要工具,是一支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負著打擊敵人、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服務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的重要使命,公安機關能否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重任,關鍵取決于我們這支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zhí)法水平,取決于隊伍的整體形象和紀律作風。
目前,公安機關存在著許多問題,老百姓很有看法,所謂的對待群眾態(tài)度上的“冷、硬、橫、推”的說法,也是來自于少數(shù)民警的不良表現(xiàn)。
“三項教育”中還提到,要在廣大民警特別是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干部中進一步倡導知實情、說實話、辦實事、鼓實勁、求實效的工作作風,形成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良好風氣。倡導是針對當前公安機關業(yè)務工作和隊伍建設上存在的形式主義、作風不扎實、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而發(fā)的。我認為這些問題的存在有其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因素,主觀上誰都想把工作做好,給上級領導一份圓滿的答卷,但客觀上的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就整個社會大環(huán)境來看,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經(jīng)濟發(fā)展的不平衡、貧富的差異、社會發(fā)展變化的復雜性,使矛盾無處不在,暴力、兇殺、盜竊、搶劫等刑事案件持續(xù)上升,公安工作一樣在做,沒有絲毫松懈,但取得的成績卻大不如前,為什么?因為在客觀上我們的隊伍在警力上、后勤保障上、體制方面確實存在著不足,跟不上當今治安形勢的發(fā)展,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問題不是說解決就解決得了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的出現(xiàn),大家都在實踐,領導也在探索,還需要有個過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出現(xiàn)的種種新情況,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要求我們客觀、公正地去接受、去面對。形式主義、作風不扎實、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不正之風的危害性人人皆知,不但不能客觀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還會使領導看不清問題的嚴重性,低估嚴峻的治安形勢,在決策上出現(xiàn)偏差,不利于有力打擊犯罪、穩(wěn)定社會。因而我認為,領導要敢于正視現(xiàn)實、敢于去面對,勇敢地去承擔他,干部要挑坦子,這就是挑擔子。只有挑起了擔子,才談得上前進,不然一切都是空話。
“三項教育”中最后一條是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的法制教育。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是公安執(zhí)法工作的準繩,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盡管如此,在公安實際工作中總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新聞媒體也時有曝光,大致表現(xiàn)在執(zhí)法不嚴: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無人問津、執(zhí)法不公:收受當事人錢物、吃喝拿要辦人情案、執(zhí)法行為不文明,舉止粗俗、態(tài)度蠻橫,審訊犯罪嫌疑人時動手動腳,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惡劣后果。這些都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在群眾中的整體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究其根源還是個別民警以執(zhí)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對自己的約束,或守法意識不強、或目光短淺、貪圖好處,置法律于不顧,徇私枉法。作為警察并非僅僅是某個單位、某個派出所的一員,在群眾眼里,你是執(zhí)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權威的法律在行使職權,是為人民排憂解難的,是群眾的保護神,因而我們的言行舉止是否文明、有無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就顯得尤為重要。
通過近幾天來的學習,感覺到自己在思想認識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對自身隊伍中存在的問題也有了進一步認識。相信通過“三項教育”,公安隊伍整體素質一定會得到進一步提高,一定會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時,也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立足本職、不斷努力、不斷進取,取得業(yè)務和思想上的雙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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